2025年2月19日 星期三

〔桃園航空城〕航空城計畫

 

FORMOSARACE:【桃園市】桃園航空城計畫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桃園航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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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8陳金德率隊現地審議桃園航空城計畫 指示先建後遷期程不再展延 明年底前完成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今(18)日率相關部會前往桃園航空城現地召開第25次專案小組委員會議,並與桃園市市長張善政研商趕辦狀況,目前安置街廓已於今(114)年1月啟動點交,安置住宅也已於 2月陸續取得使照驗交屋,陳政委指示先建後遷期程將不再展延,務必於明(115)年底前完成,以利第三跑道工程依計畫期程推進。 

陳政委表示,桃園航空城是國家最重要的公建及經濟計畫,每一項子計畫都環環相扣,而其核心則是擴建第三跑道(R3),依原計畫本應於11312月完成先建後遷後全區施工,但由於安置工程及遷移作業遲延,經桃園市政府多次調整作業期程後,於113311日的前次專案會議中展延至11512月。

陳政委說,在中央地方合作下,市府已從1月起辦理安置街廓點交,而安置住宅則從2月起陸續辦理驗交屋,因此,他要求各單位要加速相關程序,並強調明年底完成先建後遷的期程將不再展延,讓R3可全區施工,搭配第三航廈(T3)建設,讓完工後的航空城進一步提升台灣競爭力、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陳政委指出,截至目前,中央已發放獎勵救助補償費超過127億元,包括徵收補償費、優先搬遷獎勵金、自願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特別救助金、安置重建補助費、住家房屋補助費、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區外安置補助金等,目的就是在兼顧建設與民眾權益的前提下,順利推進各項工作。 

原定先建後遷期程(11312)展延後,陳政委即請桃園市政府應於11312月底完成安置街廓之五大管線及聯外道路系統,另針對核發建照研提加速方案以利民眾順利申請,在各單位努力下,基礎維生設施工程已於2月完成,而在桃園市政府提出的建照申請五大便民措施下,選配安置街廓的民眾已順利領取430張建照,並有51棟自建住宅開工興建,後續如果在1152月底前完成二樓版勘驗,還可以申領一坪3萬元的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上限300萬元) 

陳政委補充,除安置街廓外,安置住宅也在近期陸續完工,預計於2月至3月取得使用執照,並陸續通知繳款、移轉登記以及驗交屋,並應如期在8月前完成交屋,讓民眾可以順利入住。針對桃園市政府所提,安置戶自建及購置住宅貸款問題,陳政委表示,行政院已特別協調中央銀行及金管會討論放寬貸款成數限制及優先核貸可行性,讓安置戶可以更快的進行重建與承購住宅,落實先建後遷的安置政策。 

至於T3工程,陳政委對此要求交通部督促桃機公司在確保工程品質、旅客便利性及公共安全前提下,以本(114)915日完成北登機廊廳啟用為目標,檢討趕工策略,務必讓每一個環節都能緊密扣連,同時避免落後幅度加大,讓出入的國內外旅客,儘早享受量能及品質提升後的機場服務。


114-02-18張市長出席航空城專案小組會議 爭取安置戶優先核貸獲中央正面回應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18)日參加行政院航空城專案小組第25次會議,爭取配售住宅戶得排除限貸令之適用及放寬貸款成數限制,並請行政院協調各金融機構將航空城安置戶列入優先核貸對象。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要求中央銀行、金管會等有關機關,以航空城為重大建設研議專案放寬限制與協調優先核貸之可行性。

桃園航空城計畫採取先建後遷政策,完成居民安置為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優先區公共工程及安置住宅今(114)年即將完工,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會議今日特別於航空城工程管理中心舉行第25次委員會議並視察工程進度,張市長親自出席,對於目前安置街廓土地五大管線及公共設施進度、點交作業、民眾房屋興建協處措施、安置住宅工程,及後續交屋期程等進行報告與討論。

張市長提到,安置土地五大管線工程皆已完成,瓦斯通氣、自來水試水、電信佈線皆已完成,電力佈纜則會於2月底全部完成,市府並已於 114年1月15日起陸續通知民眾辦理土地點交。針對民眾房屋重建,市府建管處提供核發建照之專人諮詢、標準圖說、專審櫃台、流程簡化、統一備製文件等五大服務措施,並製作點交及興建房屋手冊協助民眾瞭解各項建築時間點與流程等事項,同時調查民眾重建進度及需協助事項,以積極協助民眾完成安置,加快先建後遷腳步,讓第三跑道工程、區段徵收工程儘快全面開展。

張市長說明,安置住宅興建工程陸續完工,預計今年2月至3月取得使用執照,4月至5月陸續通知繳款、移轉登記以及驗交屋,並如期在8月完成交屋,讓民眾可以順利入住。

市府也對近期民眾反映安置問題向中央提出協助事項,包含航空城安置戶排除限貸令之適用以放寬貸款成數限制、協調各金融機構將航空城安置戶列入優先核貸對象等訴求,以協助民眾順利安置。

最後張市長特別感謝中央及相關單位,包括中央銀行、金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等單位協助與支持,市府也會與民眾站在一起,協助民眾完成家園重建,共同推動航空城計畫。

114-01-02桃園航空城安置計畫啟動點交作業 張市長:兩大配套協助民眾遷建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2)日下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地政局及住宅發展處「桃園航空城安置土地分配及安置住宅配售執行成果」專題報告後表示,航空城開發計畫歷經10餘年,終於在去(113)年看到具體成果,今(114)年將進入入住階段,宛如走到隧道盡頭看見曙光。他特別肯定地政局及住宅發展處在安置拆遷戶補償過程的努力,並感謝行政院支持提高補償額度,使計畫得以順利推展。

針對後續工作重點,張市長進一步要求市府團隊積極處理兩大面向工作。首項為協調相關單位加速辦理驗收作業,確保今年第一季驗收程序順暢,及時處理包括公共管線位置等微調事項。其次,鑒於目前工程市場發包困難,建議安置街廓住戶採取集體合作模式,透過統一設計、共同委託營造廠商等方式,提高建商承攬意願。張市長強調,此舉不僅有助於加速重建工程,更攸關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推動時程,請相關單位研議協助措施,以利計畫順利推展。

地政局長蔡金鐘指出,本案自110年地上物徵收公告以來,計畫正式進入實質開發階段。全區共有5,102戶具安置資格,目前已完成兩次安置土地抽籤配地,總計3,302戶完成選配作業,將於今年1月起配合周邊五大管線佈設及公共設施工程進度,辦理正式土地點交。為提升行政效率,地政局與住宅發展處合作創新推出線上選屋平台,讓民眾可在家瀏覽預選基地及房型。此外,安置住宅兩次配售共計1,404戶,預計今年3月通知繳款並辦理所有權移轉,4月起陸續進行驗屋交屋作業。

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本次安置住宅計畫共執行11個街廓,新建51棟建築物。在安置街廓建照申請方面,建管處設立單一專屬窗口,目前已核發346件建造執照,將持續協助民眾完成申請程序。都發局將與地政局緊密配合,確保驗收及點交作業順利完成,讓民眾安心入住。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本案徵收範圍需拆遷建物超過7千棟,為保障民眾權益,採取「先建後遷」及「就近安置」原則。為減輕民眾重建負擔,市府規劃多項補助措施,包括加發住家房屋補助費、每建坪3萬元重建協助金及提前搬遷獎勵金等。同時設立優惠融資貸款平台,並由建管處提供免費預約建築師諮詢、建築設計規劃標準圖說、統一備製申請文件、設置專審櫃台及簡化審照流程等五大便民服務,全力協助民眾完成重建工作。


113-05-01張市長視察航空城安置住宅 5/10起展開選屋作業

113-03-15
中央地方攜手,航空城居民安置重建補償措施再微調

112-12-29
務實調整重建補助,協助桃園航空城居民重建及安置


112-10-13桃園航空城計畫拆遷重建方案說明  

桃園航空城是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現已進入區段徵收工程、安置住宅興建、安置街廓配地階段,對於部分拆遷居民今(13)日至行政院陳情所提之訴求,行政院表示,感謝航空城範圍內居民承擔了國家重大建設,今天居民對重建家園的聲音與訴求,行政院會要求相關單位納入研議,並要求桃園市政府重新檢討拆遷安置方案,行政院會督促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以「居住正義」、「居民權益極大化」、「蛋黃區蛋白區標準一致」、「落實先建後遷」等原則,處理拆遷補償及安置工作。

針對桃園市政府所提出第三階段自願搬遷規劃,因居民尚有不同意見,行政院已請交通部退回桃園市政府再研議,務必再提高補償標準;針對評點問題,交通部將請桃園市政府檢討評點調整,交通部加碼補償的20%也會配合調整;至於機場園區安置住宅配售價格,若因營建物價上漲導致成本增加,宜由中央及地方政府適度吸收營建漲幅,行政院將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至於先建後遷配套方案,行政院會督請桃園市政府完成五大管線、聯外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後,再行辦理安置街廓點交作業。

後續計畫推動及拆遷安置檢討重點如下:

一、具體盤點區徵公共工程工期並加速完成

為落實先建後遷原則,行政院認為,五大管線、聯外道路等重要基礎設施完成後,再繼續辦理安置街廓土地點交作業為宜。因此,行政院請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協調,若市府安置街廓、安置住宅及區段徵收工程期程有所調整,必須及早決定全區動工基準日,延後的配套也必須一併完成。針對安置街廓交地問題,考量點交後住宅重建工作,安置街廓的公設必須完竣。因此,桃園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安置街廓工程所涉五大管線、聯外道路等基礎設施完成與否,涉及住宅重建的基本需求。行政院督請桃園市政府積極趕辦、詳實評估工程完工期程,據以落實先建後遷各項配套方案。

二、建物評點基礎及加發補助計算時點要清楚明確,與住戶充分溝通說明

桃園航空城已於今(112)年4月完成安置土地分配作業,並陸續完成登記及權狀發放作業,將配合公共工程進度陸續辦理土地點交,原則應以土地完成點交為重建安置年,所以今年如果因公共工程延宕致未完成點交,則應以明(113)年為居民重建安置年。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110年審查航空城區段徵收計畫書時決議,請交通部民航局及桃園市政府在居民重建時,需考量營建物價的情形,規劃協助及補助方案,由於近幾年營建工程物價指數確有波動情形,為保障居住正義,故在當日的行政院會議中,經與交通部民航局及桃園市政府共同討論後,原則以桃園航空城建物徵收當期桃園市拆遷地上物補償自治條例規定之建物評點12.2元與今(112年)建物評點14.7元間之變動幅度約20%,做為補助基準,協助居民重建。桃園市政府在會中報告第三階段優先搬遷措施加發8%建物補償的獎勵金,經行政院決議採優於桃園市政府之方案,即加碼建物補償的獎勵金由8%提高至10%、租金補貼30萬元、加發1份人口搬遷費等措施。但針對第三階段自願搬遷方案,今天部分拆遷戶訴求認為不妥適,宜請聽取居民意見重新檢討並充分溝通。

三、針對拆遷評點,倘經桃園市政府檢討調整,民航局將秉持「蛋黃區蛋白區標準一致」、「拆遷重建基準由桃市府決定」原則配合辦理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將建物評點計值由 105年之10.1元逐年調增為111年(112 年 8 月前)之 14.7元,調增幅度達46%,而目前桃園市政府係將建物評點 計值調整為112年9月之14.8元,僅調整0.1元。部分拆遷戶訴求希望提高評點,考量依法評點調整權責在桃園市政府,交通部前於10月上旬要求民航局請桃園市政府妥為研議方案後提出。

行政院表示,航空城拆遷補償議題,係由桃園市政府依「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倘經桃園市政府檢討調整,民航局將秉持「蛋黃區蛋白區標準一致」、「拆遷重建基準由桃市府決定」原則配合辦理。原本依照評點14.7元提高民宅拆遷補償20%,若評點有所調整,則民宅拆遷補償也會提升。

四、安置住宅配售價格,隨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增加之營建成本,允宜由政府適度吸收

至於機場園區安置住宅配售價格,係桃園市政府及民航局依營建成本及政策土地價格計算,在111年之前,安置住宅土地計價為評定地價打四折,安置住宅建築成本以111年尚未追加預算前計價,約為每坪18萬元至20萬元。

今年桃園市政府計價方式為採計因為營建物價指數增加,安置住宅建築成本必須追加預算,導致安置住宅價格提高。行政院認為,為落實協助搬遷民眾安置,降低拆遷戶安置負擔,於工程發包後隨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增加之營建成本,允宜由政府適度吸收,落實拆遷戶居住權益。

行政院將透過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督請交通部、桃園市政府等相關單位,秉持保障民眾權益立場推動桃園航空城拆遷重建等各項重要工作,以符落實保障居住權益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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