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

嘉義市推動北港路兩側(嘉義市新都心地區)開發案

 

黃敏惠市長親自北上內政部都委會 成功爭取北港路兩側開發案採個案變更續審 助城市發展再向前行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415 15:13:44)  為加速推動嘉義市北港路兩側地區開發,黃敏惠市長今(15)日親自率領市府團隊,出席由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主持的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76次會議。黃敏惠市長當面力陳「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的重要性,強調市府與市民齊心投入、全力以赴的決心,成功爭取大會支持,決議本案採個案變更的方式續審,可望加速推進北港路兩側開發。

黃敏惠市長特別感謝內政部都委會各位委員提供專業的意見,也感謝市府團隊與專業委員的努力,更感謝議會的支持與鼓勵,市府團隊會努力加速推動後續的程序。黃敏惠市長強調,嘉義市是「大南方新矽谷」的最佳應援城市,地處交通樞紐,串聯嘉義高鐵特定區、嘉義科學園區等產業核心,形塑完整產業鏈。

這次北港路都市計畫變更案,不僅展現縣市合作、互利共榮的精神,更是嘉義市搶得先機的戰略布局。未來,透過輕軌藍線打造嘉義縣市15分鐘產業生活圈,為大南方新矽谷產業人才提供宜居、宜業的優質環境。市府也會積極著手進行更詳細的評估,並與市民積極溝通,讓嘉義市西區的門戶順利推動,實踐「西區大發展」的市政願景。

黃敏惠市長重申,中央政策不能讓嘉義市缺席!面對城市升級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市府將持續積極與中央緊密協調,加快並完善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程序,讓嘉義市在「大南方新矽谷推動方案」中扮演關鍵角色,開創城市發展新篇章!

都市發展處長許懷群強調,嘉義市推動北港路兩側開發案歷經超過20年,如今終於迎來關鍵突破。黃敏惠市長親自北上說明市府團隊歷年來的前瞻規劃與堅持努力,成功爭取內政部都委會委員決議採「個案變更」方式續審,為嘉義市「西區大發展」開啟加速引擎。

許懷群處長表示,若決議採通盤檢討,將形同按下重置鍵,勢必導致北港路兩側開發案無限延宕,錯失推動西區大發展的最佳時機。此次黃敏惠市長親自北上出席內政部都委會,不僅展現市府決心,更是為全體市民發聲,為嘉義爭取最實質的發展契機。

本案規劃面積約209公頃,涵蓋產業專用區、商務與經貿會展、社會住宅、生活配套設施,以及完善的水綠廊帶與道路系統。全案導入智慧科技與永續城市理念,致力打造「產業與生活共榮」、「科技與人文融合」的新都心樣貌。黃敏惠市長強調,期待藉此促進青年與產業回流,帶動嘉義市全面升級,實現嘉義市永續發展願景。

黃敏惠市長(中)與徐燕興副署長(左起)、董建宏政務次長、邱英浩校長、許懷群處長合影

黃敏惠市長親率都市發展處、建設處、交通處團隊出席內政部都委會

黃敏惠市長親上火線爭取北港路開發案

黃敏惠市長親上火線爭取北港路開發案

敏惠市長親上火線爭取北港路開發案


嘉義市北港路開發案 請嘉義市政府就調整後方案辦理公展,並完備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程序後續行審議

內政部都委會今(15)日第1076次會議審議「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本案橫跨嘉義縣、市,預定開發面積達200多公頃,考量計畫距離前次公開展覽已逾17年且內容大幅變更,經委員討論後,原則同意嘉義市政府之建議,繼續以個案變更方式辦理。

會上重要決議包括:請嘉義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重新公開展覽;積極整合縣市意見,依規提請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並依111年個案變更精進措施補充相關資料,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以符合辦理程序。

此外,涉及個案變更認定部分,亦請市府在計畫書內,敘明變更理由、具體事業及財務計畫、辦理時程與急迫性及無法納入該地區通盤檢討辦理等資料,以利後續審議。

17年來計畫多次修改,已經大幅偏離原有規劃內容,也未再公開展覽讓民眾瞭解討論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說明,本案自97年4月間辦理公開展覽,經過6年多時間嘉義市政府才於103年9月18日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期間召開都委會專案小組2次會議,經過內政部都委會104年6月30日第854次會議討論決定,請嘉義市政府於104年底以前確認,如經評估確認後仍有開發需求,應重新檢討修正相關計畫內容後再提請審議,否則維持原計畫。

嘉義市政府卻遲至106年12月間才提送相關資料,原專案小組繼續於107年1月26日開會討論,嘉義市政府又拖延6年後,於113年8月23日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內容送內政部,專案小組於113年10月14日召開第4次專案小組會議,經嘉義市政府114年1月7日函送資料到部,提會討論。

本次提會計畫內容與17年前原公開展覽變動甚劇,原先擬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轉變為以產業專用區55公頃為主,產業商務專用區19公頃、產業生活專用區39公頃為輔,內政部都委會決議,請市府應依法重新辦理公開展覽程序,讓民眾充分瞭解計畫內容及推動進度。

嘉義縣、市政府仍應透過聯席都委會審議 積極整合意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本計畫所在「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依法為嘉義縣、市政府擬定聯合都市計畫,相關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案件,必須先經過嘉義縣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以符合法定程序規定。

國內其他聯合都市計畫,如曾文水庫特定區橫跨嘉義縣、臺南市轄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橫跨嘉義縣、嘉義市轄區,也都是依照上開法定程序辦理聯席審議。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請嘉義市政府就今日會議決議,儘速辦理公開展覽,公開向民眾說明計畫內容及辦理進度,再經由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及完成資料補充後,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以符合推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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