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最新消息
112-09-01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9/1)發布實施「景觀城市3法」,歷時半年的努力,與專家學者、業界的討論,這次增修的景觀城市3法將對於未來桃園城市景觀有重要影響,關乎建築物外牆造型的設計,建築基地空間的釋放,以及最重要整體市街的景觀空間優化!
此次修法包括「桃園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亮點主要規範建築立面寬度,讓大樓與大樓間留下風廊,增加城市風環境的循環,並讓城市的景觀有了層次,視覺景觀多了一些留白的想像!而「桃園市建造預審原則」主要檢討了基地戶外空間的釋放,開放水體空間的設置,在一定規模的人行道空間可設置水池,不僅讓街廓的公共景觀更加活潑,水體也具調節溫度的效能;新增的「桃園市建築物裝飾性構造物設置要點」給予建築師在建築立面上的設計有更多的彈性,例如增加建築公共空間的造型遮陽,社區的大家可以在這樣的設計下有更多互動。
桃園市政府都發局江南志局長表示,桃園是青年人口聚居的城市,年輕人築夢的基地,都市發展局的首要任務就是讓居民上班、上學的路上、散步的空間更加人本,透過本次修法將帶領城市設計從點到面的改變,未來3法並濟,同時保有各自立法重點目標,互相補足城市綠化、公共空間與建築物量體的規範,展現市府都發局加速朝向城市美學、淨零節能、人本環境的永續目標邁進。
這次的修法過程在地公會也鼎力協助,桃園市建築師公會高志揚理事長就增修訂的景觀城市3法樂觀表示:「修法後讓建築師在設計上有更大的創意空間,在整體城市建築美學上著實加分」,而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劉守禮理事長也提到:「桃園整體城市景觀往人本設計大步朝永續目標邁進,在房產面上更具市場競爭力,長遠來說更讓市民有榮譽感,累積桃園市的城市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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