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1日 星期一

雲林縣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

   

雲林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獲內政部開發許可 張麗善:園區預計5月動土 年產值99億 創造3千個就業機會

發布單位:建設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4.03.31


雲林縣政府今(31)日宣布,「雲林古坑產業加值園區」正式獲內政部核發開發計畫許可,象徵雲林產業轉型升級邁出重要一步,為地方經濟帶來新的發展契機。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園區預定5月動土,未來每年可創造約99億元,創造3千個就業機會,帶動青年返鄉熱潮,促進雲林邁向農工商科技城。

本園區自113年10月16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隨後於同年11月25日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在12月26日即獲經濟部同意核定設置,最終在今日正式獲內政部核發開發計畫許可,完成開發程序的關鍵里程碑。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園區的推動過程面臨諸多挑戰,縣府團隊持續與各方溝通協調,針對廢水處理、空氣品質及生態保育等議題逐一克服,已獲得環評大會一致通過。她強調,園區開發不僅是地方經濟的推動力,也是實現環境與產業共榮的重要示範,更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SDGs)中的12項核心目標。未來園區將創造三千個就業機會,帶動青年返鄉熱潮,為雲林地方經濟注入新活力!園區也預定在今(114)年5月中正式進行動工典禮,未來將持續為地方經濟注入新動能,成為環境與產業共榮的典範,實現永續發展。

縣府建設處長廖政彥進一步指出,「雲林古坑產業加值園區」位於古坑溝子埧地區,規劃產業用地約四十五公頃,主要目標是打造食品加工及冷鏈物流專區,解決農產品銷售及加工問題,提升雲林農業附加價值。本園區計畫經過內政部審議,確認符合國土計畫相關指導原則並具可行性。園區開發完成後,將有效提升國內農產加工及研發量能,建立快速且安全的新農業產業鏈,推動傳統農業轉型升級,並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雲林縣政府期望透過「雲林古坑產業加值園區」的設立,帶動地方經濟升級,使雲林成為青年願意返鄉、企業願意投資的幸福家園,共同打造繁榮發展的新未來!




內政部核發「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開發許可 內政部國土署:符合國土計畫指導開發並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開發計畫在今(31)日已獲得內政部核發開發許可。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雲林縣政府將針對本案基地約71公頃之台糖土地編更為工業區使用,並在符合國土計畫促進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則下,推動農產業加值園區之建置,未來規劃引進地方特色食品產業、新農業、農林食品機械產業、冷鏈物流與倉儲業等低污染產業進駐,促進傳統農業產業鏈轉型與升級,預計每年可為在地創造約99億產值及引進就業人口約3,000人,提供青年返鄉及創業契機,平衡區域發展。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本案開發基地位於雲林縣古坑鄉縣道154乙及國道3號間,緊鄰雲林縣山線農產業集散地及古坑市區,交通便捷,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多次討論,確認整體區位符合全國國土計畫成長管理、部門空間發展及雲林縣國土計畫指認未來發展地區相關指導原則,並對雲林縣整體農業發展有正向助益。

此外,雲林縣政府已依據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建議就土地使用及公共設施配置、保育類動物燕鴴之棲地保育、產業定位、廢污水處理及用水回收等議題完成計畫修正,包括落實營造保育鳥類友善棲地環境、機械設備產業之製成用水回收率達70%等環境影響評估承諾;並重視整體視覺景觀協調性,設置合宜綠帶與滯洪池空間,強調推動國家建設及滿足產業發展需求的同時,也要符合環境永續目標。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雲林縣政府所提出的「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經審議確認符合各級國土計畫相關指導,且具體可行,中央也給予准許開發之實質支持,相信此園區開發完成後,能發揮提升國內農產加工、研發量能等多元效益,建立快速且安全的新農業產業鏈,以達在地傳統農產業轉型升級與平衡區域之願景。


均衡城鄉發展 內政部區委會通過臺南、苗栗及雲林產業園區與農村社區開發計畫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今(19)日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第476次會議,確認「臺南市鹽水區華新麗華產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海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與「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3案開發計畫審議通過。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為了落實「均衡臺灣」目標,內政部不僅挹注各縣市公共建設資源,只要地方政府提出具體可行且有助於平衡城鄉發展的計畫,無論現行都市、非都市土地開發,以及進行中的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設,原則上都會予以支持。

董建宏強調,空間規劃不能只是空有願景,唯有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才能真正促進土地合理使用發展,包括既有合法廠區因應時代發展趨勢變更申請,或是農村社區範圍內土地運用、協助農產業轉型升級等各類變更案件,當地方政府提出具體可行的土地使用規劃,中央都會積極提供支持協助。因此,國土計畫也是承襲相同精神,既能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權益,同時兼顧國土保育和產業發展。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臺南市鹽水區華新麗華產業園區」屬既有合法廠區。華新麗華有限公司為因應臺灣2050淨零排放、生產力4.0發展方案政策及產業鏈調整,在維持原產業類別及不擴大產能前提下,提出擴廠、更新生產設備及增加污染防治設施之申請,經委員會討論後,認定落實循環經濟及提升污染防治有其必要性,且原廠及擴廠所涉及之供水、供電、廢棄物及污水處理設施之配置,均已納入整體規劃,因此予以同意。

「苗栗縣竹南鎮海口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是苗栗縣政府所提出之公辦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案件,重劃基地位於竹南鎮海口里,面積為3.14公頃,以既有建築用地為核心,整合農村生活區及周邊零星聚落,以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運用;並可取得包括道路、污水系統等必要之公共用地等,達到改善在地生活環境之目標。本案因涉及農村生活機能提升及風貌保存,委員會聽取縣府代表說明後,認為本案鄰近苗栗縣科技工商產業軸帶且符合苗栗縣空間發展指導與定位,並可提供友善道路系統、綠地、停車、滯洪及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設施,與開發目的相符,經討論確認審議通過。

「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為雲林縣政府推動「從田間到餐桌」之快速且安全的新農業產業鏈所提的申請案,預計將71公頃之台糖土地由農業用地變更為工業區使用,定位為農產業加值園區。基地位於雲林縣古坑鄉縣道154乙及國道3號間,緊鄰雲林縣山線農產業集散地及古坑市區,未來以引進地方特色食品產業、新農業、農林食品機系產業、冷鏈物流與倉儲業等低污染產業進駐,可促進傳統農業產業鏈之轉型與升級,達成區域發展平衡,預計每年可為雲林縣創造約99億產值及引進就業人口約3,000人,提供青年返鄉及創業契機。本案經專案小組多次討論,確認整體區位良好、交通便捷,對於雲林縣整體農業發展有正向助益,委員會審議同意;但仍請縣府依據委員建議就土地使用及公共設施配置、保育類動物燕鴴之棲地保育、產業定位、廢污水處理及用水回收等議題,補充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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