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 星期三

【臺中市】城鄉新聞輯要(2023~2024)都市發展局



臺中市議會第4屆第3次定期會

臺中市政府 都市發展局 業務工作報告

報告人:局長 李正偉

中 華 民 國 1 1 3 年 4 月

議長、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貴會第 4 屆第 3 次定期會開議, 正偉應邀列席提出工作報告,至感榮幸。承蒙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各項工作的策勵與支持,使本局各項業務均能順利推展,謹此敬致誠摰謝忱!
壹、 前言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業務面向多元、 層次分明,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包括國土空間規劃、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都市計畫等城鄉空間規劃,社區營造及城鄉風貌計畫等都市設計業務,都市測量定樁與埋設、建築物之執照核發、施工勘驗抽查、 違章處分與公共安全管理、廣告招牌整頓、 騎樓整平及都市更新工程等事項,以及臺中好宅與相關住宅補貼,致力維護市容、居住安全與提昇生活品質。

本局業務攸關城鄉發展與建築管理, 且與市民權益息

息相關,未來將依循上位計畫指導,使整體都市機能佈局及管理更具彈性,落實本市空間合理使用及成長管理。

最後, 正偉在此謹將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重要工作執行情形與未來施政重點,扼要報告如後,敬請 指教!

貳、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重要施政成果

一、 城市規劃

(一) 持續推動都市更新

為改善都市寙陋地區生活環境品質、推動都市更新,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提升本市市民生活環境品質及居住安全。本市針對本年度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辦理情形、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辦理情形、公辦都更推動及推動都市更新專案辦公室計畫等四大面向分述如下:

1、 本市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辦理情形

(1) 本市都市更新重建案件辦理情形

都市更新統計截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止,本市都市更新重建案件報核數為 142 案(含整建維護、921案件), 已核定事業計畫案件為 111 案(其中 1 案事業計畫已核定,權利變換計畫已審定未核定)。

1  都市更新重建核定案件統計表(統計至 113 2 29 )

年度

已受理件數

核准件數

108 年度以前

80

71

108 年度

9

3

109 年度

23

15

110 年度

9

11

111 年度

15

5

112 年度

6

5

113 年度

0

1

合計

142

111

備註:

1.  核准案件包含其他年度報核案件。

2. 已受理案件已扣除自行撤案或駁回案件。




(2)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案件辦理情形

為加速都市計畫範圍內危險及老舊建築物之重建,縮短更新流程, 中央發布實施「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以下簡稱危老重建條 例), 建築物符合合法建物規定並取得全體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即可提出申請重建計畫。

本府依「內政部補助委外成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申請作業及執行管考要點」積極向中央申請經費補助成立本市危老重建輔導 團,協助民眾完成重建計畫提案申請。

截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止,本市已受理件數計有748 件,已核准 689 件(如下附表);另本府已於 112年 12 月底完成危老宣導手冊及補助 64 案危老重建計畫。其重建後不但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及居住安 全,亦提供了 25,259 戶的住宅居住空間。未來仍將持續協助民眾辦理危老重建及相關補助。

2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核定案件統計表(統計至113 2 29 )

年度

已受理件數

核准件數

公布施行-107 年度

36

15

108 年度

69

58

109 年度

145

138

110 年度

147

132

111 年度

183

156

112 年度

155

175

113 年度

13

15

合計

748

689

備註:

1.  核准案件包含其他年度報核案件。

2. 已受理案件已扣除自行撤案或駁回案件。

2、 本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辦理情形

為推動本府 12 大施政發展策略推動城市美化運動,活化臺中火車站周邊老舊街區,改善本市中區及其周邊街區老舊街屋之外部景觀,促進街區之活化再生,本府自 107 年起每年編列 1 千萬元預算推動「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 113年編列 1 千萬元,補助建物本體及外部環境改善與室內裝修,總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 150 萬元整。 107 年至 112 年第一階段受理案件計 96 件, 進入第二階段案件計 46 件, 不符規定駁回或自行撤案計 10 件, 審查中案件計 14 件, 核定案件計 22 件。

3 臺中市老舊街區活化整修補助計畫核定案件統計表(統計至113 2 29 )

年度

第二階段計畫書受理件數

核定件數

107 年度

10

7

108 年度

10

7

109 年度

11

已核定 4 件,

審竣待補正 3

110 111 年度

14

已核定 4 件,

其餘案件審查中

112 年度

1

審查中

合計

46

22


3、 公辦都更推動

(1) 「豐原車站東側豐原區翁明段 659 地號等 1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本更新單元位於豐原火車站東側都市更新地區北 側 街 廓 , 面 積 約 0.38 公 頃 , 公 有 土 地 約 占 77.39%( 財 政 部 國 有 財 產 署 ) ; 私 有 土 地 約 占

22.61%(台灣鐵路公司及自然人 4 人)。本案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全額投資辦理都市更新事業, 規劃以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都更,目前模擬興建住商混合大樓,其中一棟配回公有使用,公有部分規劃作內政部移民署辦公廳舍及社會住宅( 採 1 房青年房型 式,至少 72 戶)使用,並配置社會住宅附屬空間; 另一棟分配私有者則以住宅及商業空間為主。

目前刻正依市場行情評估共同負擔比例上限, 加強與基地範圍私有地主及鄰地所有權人聯繫溝 通,並研議擴大更新範圍作整體開發可行性,以利後續招商。

(2) 臺中大車站計畫-原建國市場及附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招商計畫案

本更新單元位於南京路以南、建國路以東、八德街以北及武德街以西所圍街廓內, 座落於臺中市東 區 練 武 段 973 地 號 等 17 筆 土地 , 面積為10,844.10 平方公尺, 其中公有土地約佔 91.6%(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本府經濟發展局);私有土地約佔 8.4%。

本案延續鐵路高架化及周圍空廊規劃,擬透過都市更新以權利變換方式, 創造複合性使用建築, 以容納商場、旅館、辦公及住宅等多元機能,並研議納入公益設施、社會住宅等空間, 以打造新興發展核心, 並藉由本區空廊系統連結人潮, 以帶動周圍舊市區再生發展。

本案目前屬於先期規劃階段,並邀請潛在廠商提供寶貴意見,及考量公益性、必要性及地主權益,將依需求研議各項可行方案後辦理招商作業。

4、 推動都市更新專案辦公室計畫

為推動公辦都市更新, 本府已爭取中央補助經費合計 785 萬元(核定補助經費為中央補助款 549.5萬元,地方配合款 235.5 萬元),以完善本市都市更新法規、研議都市更新專責機構可行性, 並劃定公辦都更潛力點。

本府已成立都市更新推動小組, 以作為都市更新政策研議, 及各機關協調之平台。另本案刻正辦理公辦都市更新潛力點篩選作業,並將召開座談會及說明會,以利後續推動公辦都更。

(二) 城鎮風貌相關計畫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作業執行要點辦理,主要涵蓋開放空間、藍綠帶周邊環境整理為範疇。透過設施減量、增加綠化之設計手法,充分改善校園通學環境、公園綠地、園道等;內政部110-111年度「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執行績效評鑑暨工程督導考核,本市獲整體表現「優等」。個案計畫亦榮獲各項獎項肯定,「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 (第二期)」獲得「2023國家卓越建設獎卓越獎」、「第十一屆景觀大獎 環境規劃類佳作」等,相關執行內容如下:

1、 競爭型:

本市「城南之心計畫(第一期)」業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110 年核定,總經費 7,500 萬元(中央補助 80%=6,000 萬元),目前工程執行中,第一期工程已於 112 年 10 月報竣。

目前「城南之心計畫(第二期)」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111 年核定,總經費合計 7,595 萬元(中央補助 79%=6,000 萬元),已於 111 年 12 月完成工程發包, 112 年 3 月開工,預計於 113 年中完工。

2、政策引導型:

內政部 112 年 4 月 12 日核定(第四階段)總經費 6,430 萬(中央補助 63%=4,050.9 萬元),包含「112年度臺中市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及「112 年度臺中市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等 7 案, 相關改善工程執行中,預計 113 年 6 月完工。

內政部截至 113 年 2 月 19 日前受理第五階段提案申請,補助經費預估 2,000 萬元,本市預計申請案件包含「113 年度臺中市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及「113 年度臺中市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等案。

(三) 辦理 112 年度本市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案

延續歷年環境景觀總顧問執行成果, 管控臺中市城鎮風貌計畫進度及整體景觀品質,依內政部補助原則及受理時程,進行提案輔導及審查。

(四) 辦理「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

本市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風貌計畫,持續推動「社區規劃」業務,以臺中市居民皆能自主參與在地社區環境營造為目標。國土管理署業核定補助本市 1,500 萬元整執行 112 年度臺中市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 計畫,今年預計完成40 處社區規劃環境自力營造及80位社區規劃人才培訓。

112 年度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已於112 年12 月26 日召開期中審查通過,委員相關意見納入期末報告書修正事項; 另已於113 年1 月15 日、1 月16 日及1 月20日辦理完畢初階競賽, 進階培力課程於113 年2 月22 日辦理第一堂,此階段課程於113年3月24日辦理完畢。

現階段於113年1月29日召開113年度提案計畫書討論會議, 討論本年度施作情形,並初訂明年度執行方向。

(五) 都市設計審議成效

本府 112 年 10 月 1 日至 113 年 3 月 11 日(資料統計截止日)止共計幹事會議審查 50 件、小組委員暨幹事聯合會議審議 26 件、委員會審議 51 件,聯席幹事會議審議 18 件,聯席委員會議審議 7 件,核發審定書 75 件,其中 38 件為宜居建築案件。

(六) 辦理第 11 屆都市空間設計大獎

第 11 屆臺中市都市空間設計大獎計有 106 件報名競逐各類獎項,包含:建築空間類、宜居建築設計類、公共空間環境類、小場域建築空間類、評審特別獎及年度都市空間設計首獎等,共計 21 件入圍, 14 件獲獎; 於 112 年 12 月 28 日至 113 年 1 月 12 日假本府市政大樓文心樓 1 樓中庭辦理入圍展覽,並於 113 年 1 月 19日於林酒店辦理頒獎典禮揭曉獲獎作品,頒發魯班獎座予獲獎單位。

期盼透過本空間設計大獎讓各類型優秀建築作品都能受到肯定與重視,鼓勵公、私部門共同強化臺中整體建築景觀設計,提升民眾對本市都市空間環境的認同感,再創臺中都市美學新頁。二、 都市計畫與管理

(一) 定期通盤檢討及都市計畫行政業務( 依都市計畫法定期或專案通盤檢討並完成多處地區)

1、 依法辦理下列各項通盤檢討案:

(1) 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2) 臺中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檢討規劃案。

(3) 變更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

(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及細部計畫案。

(4) 臺中市寶山里及文山里地區都市計畫檢討規劃案。

(5) 臺中市都市計畫新市政中心專用區通盤檢討規劃案。

(6) 變更臺中市大坑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及擬定細部計畫案。

(7) 變更臺中都市計畫( 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 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案。

(8) 臺中巨蛋宜居綠環暨周邊土地使用整體規劃案。

(9) 臺中市都市計畫福安里附近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規劃案。

(10) 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 潭子、大雅、神岡及部分豐原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1) 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 豐原地區)( 第一次通盤檢討) 案。

(12) 變更后里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3) 變更谷關風景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4) 臺中港特定區計畫市鎮中心北側地區土地開發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案。

(15) 臺中市大甲都市計畫檢討規劃案。

(16) 臺中市樂農休憩策略區-大安、外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案。

(17) 新訂新庄子、蔗廍地區都市計畫。

(18) 關連工業區第三期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19) 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太平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及細部計畫案。

(20) 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大里地區)(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及細部計畫案。

(21) 擴大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大坪林地區)。

2、 完成下列都市計畫檢討案:

(1) 112 年 11 月 15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 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捷運機廠) 細部計畫( 配合南興路及南興北二路延伸) 案」。

(2) 112 年 11 月 20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部分文中小用地( 文中小 3)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配合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案」及細部計畫案。

(3) 112 年 11 月 23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大肚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配合烏日九德地區區段徵收開發)」。

(4) 112 年 11 月 29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豐原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第三階段)案」。

(5) 112 年 12 月 11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烏日大肚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配合同安厝排水系統–同安厝排水治理計畫( 第一次修正) 案」。

(6) 113 年 1 月 17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前竹地區區段徵收)(第二次專案變更)案」。

(7) 113 年 2 月 26 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 機關用地『機 15』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案」及細部計畫案。

(8) 113 年 3 月 6 日公告發布實施「擬定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台中園區擴建二期)細部計畫案。

(二) 辦理整體都市發展計畫

1、 延續「臺中市國土計畫」規劃成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1) 重點內容:

本市國土計畫就非都市土地人口正成長地區、公共設施不足、暴露高風險環境敏感地、屬潛力或特殊性發展地區,指認 10 處建議應優先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行政區(即大安、大肚、大里、太平、外埔、和平、新社、潭子、龍井及霧峰),以充實鄉村地區之生活機能、維護地方文化特色, 並解決公共設施及可建築用地缺乏、環境破壞、發展無序等課題,促進非都市土地鄉村地區永續發展。

(2) 辦理情形:

A、新社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期中報告作業階段。

B、大安、外埔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期中報告作業階段。

C、和平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期中報告作業階段。 D、霧峰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期中報告作業階段。 E、外埔大甲東地區整體規劃:招標作業階段。

2、 臺中國際機場周邊門戶地區土地規劃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案。

(1) 重點內容:

臺中航空站客運及貨運量逐年成長, 除鄰近臺中港外,加工出口區中港園區、臺中港關連工業 區、彰濱工業區、中科園區、臺中工業區、機械科技工業園區及潭子加工出口區等相關科技產業族 群,後續應依循 98 年 1 月 23 日公告實施「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及機場周邊相關設施,強化機場使用機能,帶動機場及周邊土地與產業繁榮發展,以發揮部中部地區海空運輸優勢,確保臺中海空港口在亞太地區運籌發展樞紐地位,並連結東亞地區重要生產基地、經貿核心與海空港口及國內重要產業園區據點,形塑臺中成為區域運籌城市。

據此,未來應優先規劃臺中國際機場及其周邊

腹地建構「臺中機場園區」為發展願景, 毗鄰機場土地據以引作相關產業並開發為「中部國際機場門戶地區」作為臺中航空城未來發展腹地, 帶動中部區域產業發展,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成為未來中部地區海線地標。

(2) 辦理情形:

A、107年8月31日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6 次會議審議通過。

B、108年7月16日、12月3日、109年7月28日內政部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

C、111年5 月3 日內政部召開第4 次專案小組審議,獲具體結論, 將提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報告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

D、111年11月28日檢送修正後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書至地政局。

E、112年2月2日與地政局討論拆遷補償費內容。

F、112年5月19日地政局提供意見。

G、112年8月1日提送開發完成後可否達成產業政策之分析資料, 俟行政院核定「 臺中國際機場 2040 年整體規劃」成果報告,再確認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與前開成果報告相符後,提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報告。

3、 高鐵臺中車站門戶地區整體開發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案。

(1) 重點內容:

為促進臺中市西南區的發展,擬藉其鄰近高鐵臺中車站之區位優勢, 運用高鐵一日生活圈的時空壓縮服務機能,引導都會休閒商業進駐, 形塑觀光娛樂的休閒風貌,提升都市競爭力, 配合烏日副都心政策, 面對未來區塊間發展所衍生的新契機,充分運用土地資源及環境潛力,納入生態低碳、保水、大眾運輸及歷史文化保存等永續發展理念及具體作法,建構永續的都市環境, 形塑「綠溿、時尚、新櫥窗」意象, 主要產業機能建議以物流、醫療、購物及旅館等項目為主。

(2) 辦理情形:

A、108 年 8 月 26 日送內政部都委會續審。

B、108 年 11 月 29 日、109 年 7 月 24 日召開第 4、5 次專案小組會議。

C、110 年 1 月 14 日內政部召開第 6 次專案小組會

議及第 2 次土徵小組聯席會議。

D、110 年 7 月 5 日送內政部都委會續審。

E、110 年 8 月 25 日召開第 7 次專案小組會議。

F、112 年 1 月 10 日召開工作會議,研商區段徵收、農耕意願調查及現有工廠安置問卷等內容。

4、 臺中市太平區坪林地區整體發展規劃案

(1) 重點內容:

太平坪林地區現況建築物密集, 於本市國土計畫內指定為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區( 城鄉發展地區第 2-3 類),面積 300.95 公頃, 本局正辦理新訂都市計畫程序。

(2) 辦理情形:

A、110 年 12 月 16 日召開期中報告書審查會議。

B、111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辦理地形圖細部測量驗收。

C、112 年 3 月 15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並於 3

月 24 日辦理公告徵求意見座談會。

D、112 年 6 月 5 日期末審查, 於 112 年 9 月 13 日及 18 日針對計畫區內「農牧用地」部分辦理農耕及產業意願調查座談會,刻正確認期末報告書及都市計畫(草案)研擬,並持續辦理專家學者論壇及地方意見蒐集。

5、 新庄子蔗廓地區都市計畫規劃案

(1) 重點內容:

新庄子、蔗廍地區於本市國土計畫內指定為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區(城鄉發展地區第 2-3 類),計畫面積 587.15 公頃,藉由都市計畫制定,引導地區朝生態、低碳、永續之城區發展, 並切合市政及城鄉發展。

(2) 辦理情形:

A、111 年 1 月 20 日召開第 2 次期中報告審查通過。

B、111 年 5 月 3 日完成數值地形圖測量作業地形測量成果驗收作業。

C、112 年 10 月 4 日辦理公告徵求意見,並於 10 月

19 日辦理 2 場座談會;另為落實民眾參與機制,

續於 12 月 27 日、28 日至地方辦理 3 場共識營,聽取地方民眾意見。

6、 臺中市大眾運輸導向發展之都市發展規劃案

(1) 重點內容:

未來本市整體區域結構及空間發展策略,將隨大眾運輸路網的逐一開通串聯而轉變,本案就捷運綠線及鐵路高架化場站進行規劃,依場站性質分類分級,研擬透過增額容積提高捷運場站周邊使用強度,使都市朝向集約發展, 引導商業及公共服務機能集中於場站周邊,減少私人運具使用, 塑造以人為本及良好的運輸轉乘環境。

(2) 辦理情形:

已完成規劃成果報告, 並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草案內容,刻正研擬都市計畫草案。

7、 臺灣轉運城整體規劃案

(1) 重點內容:

本案以臺灣轉運城為核心概念, 並預為因應站區周邊之重大建設及投資影響,以TOD/E-TOD 理念,研擬整體規劃構想及行動計畫, 促進站區及周邊低度使用場域轉型活化, 以人本精神提出人行及自行車連結構想,使交通轉乘、商業住宿、居住生活等多元使用和諧共榮,並提升臺中作為全島西部走廊轉運樞紐之地位。

(2) 辦理情形:

113年1月23日已提送期中報告, 113年2月19日召開「臺灣轉運城整體規劃案」專業顧問團會議。

8、 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業務

(1) 法令依據:區域計畫法第 15 條之 1。

(2) 審查成果: 112 年度10 月至113 年3 月間受理及審查案件共計5件,說明如次:

A、臺中市潭子區財團法人臺灣省國際宣教會宣教中心興建開發案( 基地面積: 6.1094公頃) :

申請人尚需取得8公尺主要聯絡道路拓寬範圍之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相關證明文件, 113年3月1日函請申請人補正。

B、大肚掩埋場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基地面積:9.3166公頃):

111 年 2 月 10 日、 111 年 12 月 30 日召開區域 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1、2次會議,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 月29 日提送修正本, 113年3月 27日召開本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

C、臺中市神岡區磯鑫工業區開發案開發案(基地面積: 9.254365公頃):

112年9 月19日召開本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 1 次會議。 112 年 9 月 26 日函請申請人 於文到次日起 6 個月內完成補正。 113 年 1 月 17日申請人檢送修正後計畫書, 113年2 月17日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

D、變更富御里山多元生態社區開發計畫(第3次變更):

112年6 月27 日召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及現地會勘, 112年7 月7 日函請申請人於文到次日起6 個月內完成補正。112年10月24 日申請人檢送修正後開發計畫書, 113年3月27日召開本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

E、變更太平區坪林森林滯洪公園開發計畫(增加聯合活動中心)(第3次變更) :

112年6 月28 日申請人檢送開發計畫書, 本局於112年7 月10日辦理現勘, 112年7 月26 日函請申請人於文到次日起1個月內完成補正, 112年8月7日申請人檢送修正後開發計畫書。112年 10月19日召開本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 申請人依專案小組意見補正中。

(三) 促進都市工程開闢及市政建設開發,賡續辦理都市計畫測量工程行政業務:

1、 配合本市新訂(擴大) 都市計畫及通盤檢討案測設都市計畫樁位,辦理都市計畫樁位檢測、補建、查對及公告等工作,提供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分割、徵收、施工及開闢等作業之需要。範例:113 年 2 月辦理本市北屯區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案樁位點交事宜,配合本府落實居住正義。

2、 辦理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核發、查詢及圖資系統整合,提供市民網路查閱分區之服務。並從線上核發使用分區系統啟用以來, 達到一個月上千件案

量,線上申請比例從 14%提升至最高 42%,期望減少民眾交通及時間成本,提升 e 化及無紙化。

3、 受理民眾申請建築線指定案件、申請辦理巷道廢止或改道案件審查, 公共設施保留地認定事宜。(詳表4)

4   施政

都計測量工程施政數據(112 10 1 -113 2 29 )

    

件數

辦理建築線件數

803

核發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筆數

15,297


三、 建築管理



本市再度獲得 112 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物施工管理業務考核計畫」特優等的佳績, 為全國唯一連續 6 年榮獲此殊榮的直轄市,證明本市的建築物施工管理已達全國前端水準。持續推動「建築物施工管理 e 化服務」、「建築工程勘驗抽查制度」以及「手機 APP 即時訊息通知」等簡政便民及數位治理措施, 頗受建築業界和市民好評。

為實踐市長所提倡「智慧科技融合人文經濟」的國際都市理念, 並迎合全球電子化政府的趨勢, 本府都市發展局持續精進建築物施工管理相關系統, 涵蓋「在建工程電子地圖」、「施工勘驗申報 e 化」、「營造業申報 e 化」及「施工查核行動化」等電子化服務。除提供便民的電子化服務外,同時使本市在建工程資訊更加公開透明。此外,本府都市發展局藉由「施工管理 e 化」





App 推播功能,強化即時性工地管理及有效的訊息傳遞,截至今日 App 推播次數累計已達 87 萬 8,268 筆, 另亦有 482 人 LINE 群組供民眾反映施工管理相關問題。

(一)推行專業深化及便民措施機制

1、「建築工程必須勘驗部分指定抽查作業委託專業團體查核」及「建築工地專案稽查委託計畫」制度:

(1) 辦理情形:

A、 自 102 年起本市率先全國採用「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查驗」方式辦理建築工程的指定勘驗,並賡續辦理至今。113 年由「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及「社團法人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三大公會得標辦理本市在建工程之指定勘驗及相關施工查核作業。

B、 113 年本府都市發展局另編列經費,由「臺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得標辦理建築工地專案稽查,以加強抽查機制,維護本市公共安全。

(2) 執行成效:

申請人當日申請指定勘驗,次日即可派員現勘,展現市府高效作為。另統計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共計有 1005 件施工勘驗委託公會查核案件。

2、 推動「e 化單一窗口」

(1) 辦理情形:

本府都市發展局設有「單一櫃台(e 化)」,每日派有承辦人輪值, 提供建築物開工、施工勘驗、開工展期及竣工展期申報業務之隨送隨辦服務,申請人當日線上送件,本府當日准駁, 大幅縮減民眾等候時間。

(2) 執行成效: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開工、勘驗及展期 e化申報共計 5,228 件; 單一窗口當日核准比率為 99%。108 年 12 月起率先全國達成建築物開工 e 化申報率 100%, 110 年 7 月起樓層勘驗、指定勘驗、





開工及竣工展期全面以 e 化方式辦理,賡續辦理至今。

3、「 建築物使用執照派員查驗作業委託專業團體查核」制度

(1) 辦理情形:

自 102 年起本市率先全國採用「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查驗」方式辦理建築工程竣工查驗作業,並賡續辦理至今。113 年由「社團法人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得標, 依建築法規定協助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竣工查驗現勘作業, 彌補公部門人力短缺問題, 提昇本府使用執照核發效率。

(2) 執行成效:

申請人於使用執照掛件後,本府於 3 日內即派員辦理竣工查驗現勘作業, 高效率頗受民眾好評。統計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共計 848 件委託公會辦理竣工查驗案件。

4、 續辦「使用執照首次掛號便民服務櫃台」

(1) 辦理情形:

為提昇使用執照核發效率,本府都市發展局派專人協助民眾先行檢視使用執照申請書圖文件, 有效減少書件不齊備之補正作業時程。

(2) 執行成效:

本便民服務櫃台自 104 年實施迄今, 都市發展局統計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共受理 756 件。另本府首創以電子勘驗紀錄表( 含 QRcode 防偽證明)取代原以建造執照紙本註記方式, 申請人可直接透過系統查詢及列印勘驗紀錄表,據以向戶政事務所申辦「門牌證明」及區公所申請「清潔證明」,便利民眾申請作業。

5、 振興經濟方案「(廠/辦)使照快發」

(1) 辦理情形:

自 108 年 3 月 1 日起,本府創設「五層以下(工廠倉儲/辦公服務類)建築物」申請使用執照的單一窗口「專人專辦」制度。這項措施主要針對中小企





業的廠房及辦公空間, 透過「優先排審」和「平行審查」,極大化縮短使用執照申請辦理時間。此制度有效提昇使用執照核發效率,並使投資企業減少使用執照取得時間,更快速投入營運, 達到振興經濟之效益。

(2) 執行成效:

五層樓以下建築物使用執照申請單一櫃檯 112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實施成果, 計受理 67 件、已核發 25 件,平均約 5.2 個工作日核發使用執照。

6、 強化「使照流程管制暨線上查詢」功能

(1) 辦理情形:

本府提供申請人於使用執照掛號時產出一組案件列管編號, 可用於查詢申請案件之辦理進度。同時,本府亦可藉由本市施工管理 e 化管制系統將使用執照排審時間以及審查結果,以 APP 即時通知申請人, 達到簡政便民及資訊透明的目標。

(2) 執行成效:

自 109 年 3 月起, 於歷次使用執照審查完成後,將會主動透過 APP 推播方式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使申請人迅速掌握案件申請進度。

(二) 建構強化建築工地安全機制

1、 加強工地火災防範及危老鄰房倒塌防範

鑒於近年本市建築工地火災事故頻傳及 112 年

3 月 30 日中區老屋倒塌事故,本府都市發展局近日已訂定「臺中市領有建築執照施工中建築物之火災防範巡查表」,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委託第三方公正公會於指定勘驗階段查核,以減少工地火災機 率;同時,都市發展局自 112 年 7 月起要求新建工地旁老舊或危險鄰房, 承造人及監造人應於開工前加強檢視,必要時應將施工計畫書檢送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施工諮詢。

2、 強化在建工程地圖查詢功能

該電子地圖能使民眾快速瞭解本市目前施工中的在建工程的位置分布及公開資訊, 並確認住家附





近工地是否經過合法申請建築。同時,亦提供本市在建工程的取水口資訊,供民眾自行使用,作為非飲用的其他生活用水來源。此外,這些取水口亦作為公務用水來源之一( 例如建設局澆灌植栽及消防局消防用水)。

3、 不定期稽查工地

本府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得不定期至本市施工中之建築工程稽查, 亦得視業務需求, 針對高樓層、有使用塔吊、地下室深開挖等工地辦理實地稽核。

4、 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

臺中市當前約有3,000 處在建工地,其中包括不少地下室開挖及大型建案,因而產出的土石方數量相當龐大, 故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成為相當重要的議題。

為強化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本府於110年5月 11 日完成臺中市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修 訂, 自110年7月起實施,要求本市建築工程及公共工程之土石方載運車輛均應裝設GPS車機或使用手機APP, 即時回傳GPS車輛行駛軌跡資料至都市發展局管理系統, 本府以科技執法手段加強管制,以遏止違規傾倒土方等違規情事。

(三) 實施行動管理方案

1、 說明:

為提昇建築物施工品質及加強工地安全維護, 藉由精進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理 e 化管制系統,以持續推動「在建工程地圖化管理」、「施工業務 e化申報」及「手機 APP 雙向訊息推播」。

2、 預期目標或成效:

(1) e化申報項目多元化:

藉由系統擴充提供申請人多元e化申報業務,除直接節省重複數位化建檔費用,亦提昇書圖文件調閱效率。

(2) 數位化、雲端化及行動化:

同仁透過手機或平板即可於工地巡查時即時取得工程相關資訊,並可透過APP推播回報功能確認工地現場狀況,提昇行政效率。

(3) 在建工地資訊透明化:

藉由本市在建工程資訊透明化, 民眾可自行查詢本市建築工程, 如有施工糾紛或陳情, 可正確提供建案資料, 俾本府盡速辦理並回復民眾。

3、 目前執行進度

(1) 全面 e 化成果:

自 106 年起,本局逐年漸進式推動施工管理無紙化作業, 108 年 12 月達成開工全面 e 化, 109 年 4 月達成樓層勘驗全面 e 化, 110 年 7 月達成指定勘驗(含開工及竣工展期申請)全面 e 化。另在 APP推播回報部分,除應用於工地管理外,亦協助配合環保局發布空污警報時,都市發展局立即以 APP 通知本市 45 大建築工地執行工地內外灑洗抑制揚塵作業,並管制機械擾動塵土,共同努力維護臺中市的空氣品質。

(2) 統計數據: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3 月 e 化開工計 773 件,

e 化施工勘驗計 4,929 件, 開工及竣工展期計 472

件,合計 6,174 件,每日平均約 60 件 e 化申報案件。

(四) 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維護

1、 營業場所之公共安全管理機制

(1) 強化執行重大違規場所之作為:

維護建築公共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營造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是本局重點業務之ㄧ。在推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面向, 針對大型百貨公司、量販店、旅館及休閒娛樂場所等人潮較易聚集場所, 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關實施動態安全檢查, 倘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則依法進行裁處。另外對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公共安全不合格場所,現場將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告示,並持續列管追蹤改善。




(2) 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政策方向:

為落實行政與技術分離,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就建築物的構造與設備安全應委請專業機構或人員實施檢查簽證,將該檢查結果, 向本局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另本局將針對建築公共安全管理方式, 配合委託專業技術團體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抽複查作業,以達到落實專業檢查人公安簽證品質,並可增加人民對政府行政行為之信賴。

(3) 提供建築物公共安全宣導與民眾服務:



為解決市民對建築物使用管理相關疑問,於建造管理科設有建築師諮詢免費服務櫃台提供民眾諮詢服務, 並製作相關公安宣導手冊及摺頁免費提供索取參閱。簡政便民方面, 為提升本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的品質和效率,特別開發「建築物公共安全線上申報系統」,並於 113 年 1 月 2 日正式上線提供網路公共安全申報作業, 讓民眾及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員可以更便利的辦理線上申報及查詢作業。

表 5 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維護統計表

年月份

項目

112 10 1 日至 113 2 29

稽查家次

1,703

 

強制拆除

0

 

斷水斷電

10

 

恢復使用

4

 

定期公安申報

6,780

 

公安未申報罰鍰

168

 

已申報複查

2,305

 

複查率

34%

 




(1) 興中街大樓大火事件後本市推動維護建築物公共安全之精進作為:

A、 依規定推動集合住宅(H-2 類組)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近年公寓大樓興起,但火警憾事也頻傳,為強化集合住宅使用安全,111 年 2 月 8 日公告本市「八層以上未達十六層」建築物之 H-2 組別建築物,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 並已通知相關公 告與 宣 導單予 各公 寓 大廈社 區( 總 計 2,590 處)。112 年已掛件申報共計 2,487 件, 申報比率 96.02%。

惟因首年申報,市民對於新規定尚未熟悉,本局目前將暫以輔導申報為原則,改善公安為優先條件,希冀社區儘速凝聚共識完成申報,另尚未完成申報前,請務必加強注意社區各項公共安全維護及管理, 以避免公安事故發生。

B、 針對歇業場所之成立聯合稽查專案

興中街的大火,燒出老舊旅館歇業後的使用問題,鑒於火災案件係因旅館歇業後改作「出租套房」使用,為預防火災傷亡悲劇重演, 市府已對全市 38 間已歇業旅館建物場所,由本局邀集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展開聯合稽查。111 年稽查結果不合格場所業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令裁處在案。另同年 6 月複查結果有 2 處未使用、5 處進行改善中。截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止, 已有 4 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已核准同意施工在案,另 1 處刻正辦理第一階段圖說審查作業中。

2、 加強建築物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檢查

建築物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之安全性攸關人民生命安全,且依相關規定昇降設備與機械停車設備之管理人應於法定期限內進行安全檢查。有鑒於公寓大廈常因電梯老舊導致發生公安意外事件, 為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臺中市政府主動擴大抽查複驗已申報合格的建築物附設之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並宣導日常維護的重要性。

對於檢查機構完成安全檢查申報合格者,委託第三方專業檢查機構, 實施抽複驗措施, 以達到雙重查驗維護效果,藉此對市民宣導落實建築物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使用與日常維護之重要性,避免建築物與建築設備公安事故發生, 確保市民居住安全與品質。

(1) 抽驗比例規定( 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均適用):依「建築物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安全檢查結果抽驗作業方式」規定, 就取得使用執照建築物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分別需抽驗百分比如下表。

6  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抽驗比例規定


使用執照年限

昇降設備抽驗百分比

機械停車設備抽驗百分比

20 年以上

10%以上

10%以上

15~20

10%以上

10%以上

10~15

10%以上

10%以上

未滿 10

5%以上

5%以上

(2)  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抽驗統計表

7  昇降設備及機械停車設備抽驗統計

項目

111 10 1 日至 112 9 30 111 年第 4 季及 112 年第 3

使用執照年限

總件數

抽驗件數

抽驗比例

昇降設備()

20 年以上

31,750

3,833

12% 10%

15 ~20

4,236

515

12% 10%

10 ~15

2,667

326

12% 10%

未滿 10

9,897

707

7% 5%

合計

48,550

5,381

符合規定

機械停車設備()

20 年以上

2,213

225

10% 10%

15 ~20

567

63

10% 10%

10 ~15

1,165

122

10% 10%

未滿 10

2,844

148

5% 5%

合計

6,789

558

符合規定

 3、 定期辦理災害後建築物評估動員演練



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之目的, 係為於災害發生後,徵調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於短時間內針對受損建築物之損害程度進行初步緊急判 定,以告知民眾應否暫時停止使用該建築物,以避免災害發生後造成人員傷亡及有利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實施相關災害緊急應變措施。

鑒於災害發生之不確定性及難以預知,動員演

練目的在於模擬強震發生後,透過內政部營建署

「緊急評估資訊系統」發佈動員簡訊迅速徵調本市緊急評估人員至指定地點報到實施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作業,提供災害應變中心相關資訊, 避免災害後造成二次傷害,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本府 112 年度地震後災害動員責任分區人力員額,區分為第一中隊(土木技師 93 人)、第二中隊

(結構技師 18 人)、第三中隊(建築師 59 人)等專業技師評估人力共計 170 人,演練當天實際操作

「震災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鑑定組訓資訊系統」,以簡訊通知緊急評估人員動員於時限內完成二階段報到,並已於 112 年 9 月 22 日舉行完畢。另 113 年度

動員演練部分預定於 113 年 9 月舉辦。

4、 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補助作業

鑑於地震災害所造成災損程度不易預測,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工作為地震防災業務整備重要工作之一。為全面辦理改善本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本局自 106 年起已獲中央核定相關補助經費執行快篩、耐震評估、補強等作業。112 年度補助需求之經費部分,已於 112 年 3 月 16 日經議會審議追加減預算通過,並辦理受理申請公告相關作業,截至 113 年 1 月 31 日止共受理民眾申請補助

案 18 件。

5、 推動友善的生活環境

公共福利的挑戰是永無止盡的, 打造一個能夠

「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友善環境,讓更多好的理念再加以推行,更多良善的設計被加以落實,也更加普及創造臺中市成為優質宜居城市為目標。本市自 101 年起每年受中央督導無障礙生活環境考評成績皆獲得優等以上佳績,另配合 102 年起建築物全面無障礙化,都市發展局每年持續辦理新建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竣工勘檢及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清查作業。


(1) 新建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勘檢作業:

為新建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把關, 設有「新建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竣工勘檢小組」,由建築師代表 1 人、身心障礙團體代表 2 人及本局、社會局各 1 人共同組成無障礙勘檢小組,勘檢頻率以每星期二及星期四 2 天為固定勘檢日,截至 113 年 2月 29 日止累計勘檢 29 場次、案件數 84 件。

(2) 執行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檢查作業:

112 年執行完成本市 H-1 類(老人福利機構)、 G-1 類(郵局、金融機構)等場所,共計 248 處無障礙設施清查作業。113 年度刻正執行本市 B-2 類( 商場) 等場所,共計 229 處無障礙設施清查作業。

另為推動城市友善環境理念, 113 年首度委託社團法人臺中市建築師公會製作無障礙教育宣傳影片,透過影片的傳達, 看見城市周遭的建物無障礙環境細節,留意更多有助於身心障礙人士的空間, 確實傳達友善環境的理念, 希冀在市府與民間共同努力下,創造臺中市成為優質宜居城市。

(五) 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以維護公安及整頓市容

為在有限的預算和人力下做出最妥適的運用,本局優先執行以下拆除業務: 重大違建、施工中違建、涉及九大行業、騎樓安學計畫,以及配合各項公共工程、法院民事強制執行以及相關政策性專案的執行拆除。此外,本局也專注於處理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以及配合其他機關專案的拆除工作。

執行違章建築拆除、維護公共安全執行成果:統計時間,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止,詳如下表。

表 8 執行違章建築拆除、維護公共安全執行成果

項目含違章及廣告物

件數

查報數

3,294

拆除數

3,275

月平均拆除數

655




(六) 推動建造管理業務

1、 建造執照抽查考核:

為落實內政部建造執照行政與技術分立制度之目標,本局依105年6月1日發布實施之「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抽查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簽證案件考核處理原則」,於每月定期辦理抽查考核業務,確保建築簽證品質與公共安全,並於109、110、111及112年度連續四年蟬聯內政部每年舉辦之全國「建造執照與雜項執照相關管理業務推動情形考核」之都會型甲組特優, 112年度更獲選為全國觀摩城市,由內政部率隊帶領其他縣市向本市觀摩學習。本局抽查項目及成果分述如下:

(1) 建築設計抽查考核:

自112年10月至113年2月抽查件數共計227案, 平均抽查率19%,並定期與建築師公會宣導缺失樣態,以逐步提升建築設計簽證品質。

(2) 建築結構簽證抽查:

自112年10月至113年2月抽查共169件, 平均查核率14%,並於112年4月11日及9月5日辦理2場辦理講習會, 宣導結構簽證抽查執行事項,輔導技師提升簽證品質。

(3) 綠建築設計抽查:

自112年10月至113年2月抽查件數共計196案, 平均抽查率16%,並於112年3月7日及6月20日辦理2場講習會,提升建築師設計檢討及查核者能力。

(4) 地基調查報告抽查:

本局107年度開始實施委託專業團體查核建造執照地基調查報告,加強建築物坐落之地質狀態查核品質。自112年10月至113年2月抽查件數共計119案,平均抽查率10% 。

2、 推動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示範計畫:

本計畫為接續內政部「安家固園計畫」-「106年度土壤液化潛勢區防治改善示範計畫」測製未完成中級土壤液化潛勢圖資及高風險土壤液化潛勢區域作較精確之地質調查,並辦理土壤液化災害評





估、調查等工作,計畫期程自109年至113年共計5年。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111年10月28 日核定補助案,以烏日、大里、霧峰、太平、神岡、豐 原、大雅、潭子、西屯、北屯、南屯、中區、東 區、南區、西區、北區等16個行政區區域進行補充鑽探調查工作,並於未來逐年申請補助, 目前執行至第二年。

3、 推動「臺中市建築執照委託審查作業」及「委託審

查建造執照新幹線快速核照計畫(委審新幹線)」:

(1) 為提高建照核發效率與品質, 本局以行政委託方式,辦理「臺中市建造執照、雜項執照、變更設計委託審查作業」,委託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審查建造執照,並逐年漸進開放委託審查範圍,各年度開放項目如下:

A、 自105年起首先推動「以住宅用途、非供公眾使用且其總樓地板面積未達2,000平方公尺、免建築師設計」之建照執照為範圍。

B、 106年擴大開放「7樓以下、供公眾使用且其總樓地板面積未達 3,000 平方公尺」 之建照委託審查。

C、 107年增加開放「10層以下樓者及供公眾使用且其總樓地板面積未達10,000平方公尺以內者。」委託審查。

D、 109年更放寬至「12樓以下建築物申請案及農舍等申請案件。」委託審查。

(2) 實施委託審查前, 原建造執照平均辦理時程為 40天,實施後統計112年10 月至113年3 月12 日建造執照平均辦理天數為13.7天,更利於民眾儘早取得建造執照,並促進建築物後續施工期程。

(3) 本局於108年起推動之「委審新幹線」措施,針對非供公眾且總樓地板面積未達 2,000m ² 之住宅委審 案,採以「專人專辦、即到即審」方式, 無須受縛於審查建築師輪值時間,112年10月至113年2月29日建造執照核發成效平均辦理天數為3.5天,加速提升建照核發效率。

4、 推動5層樓以下工廠、倉儲/辦公服務類建造執照開設單一審查櫃台(工廠快發):

108年4月起,本局實施「工廠快發」計畫, 針對5 層樓以下工廠類建築物之建造執照採以專人專辦方式辦理, 相較於原申請工廠類之建造執照案件平均辦理天數至少1個月之久,「工廠快發」計畫實施後,統計112年10月至113年3月12日建造執照及變更設計平均辦理天數為4天,大幅縮短建造執照審查時間,減少中小企業之建廠成本, 進而吸引中小型企業至臺中設廠。

(七) 廣告物管理

1、 廣告物許可證核發情形及標準圖說:依據「臺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廣告物許可申請分為新設置、重新設置、面板變更等三種類型。本局於112 年10 月至113 年2 月29 日共計核發廣告物許可證444件(其中新設置317件、重新設置及面板變更127 件)。為了簡政便民並促進既有廣告物合法化,以提高廣告物的安全性,本局積極研擬並於 104年5月20日發布實施標準圖說。標準圖說實施得使廣告物申辦流程更加簡便,同時本局持續宣導民眾遵守相關法令,鼓勵民眾依規申請廣告物許可,避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消防避難逃生, 以提昇廣告物設置的安全性。112 年10 月至113 年2 月29 日期間,以標準圖說申請案件共計66件(占期間核發新設置總量約20.8%)。隨時間推移,標準圖說申請案件逐年增加,並將持續推動相關宣導工作。

表 9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2 月 29 日廣告物許可證新核發件數統計表(單位:面)

年度

新設置

件數

重新設置及面

板變更件數

簡化版

件數

簡化版所佔新

設置申請比例

112  10 月至

113  2 29

317

127

66

20.8




2、 違規廣告物優先查處原則: 為有效處理違規廣告物,本局訂定「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規廣告物

優先查處原則」,明確規定六大類違規廣告物為優先查處對象。該六大類別包括「需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或曾辦理街區整頓或統一市招等區域」、「應申請雜項執照之廣告物」、「 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者」、「有妨害市容景觀或公共交通疑慮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同意設置者」及「廣告文字圖案有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等優先處 理。非屬優先查處範圍者, 本局將拍照列管後依序進行查處,避免人民陳情案件被用作攻擊對手或交相檢舉的工具,同時有效管理本市廣告物。112年 10月至113年2月29日止,本局共裁罰26件違規廣告物案件,裁罰金額總計新臺幣108萬元。

四、 宜居城市

打造「幸福城市」為本市住宅政策的重要核心,本局住宅發展工程處,專責辦理臺中好宅、租金補貼、公寓大廈管理及重大工程等業務,藉以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提供「多元居住協助」與「健全住宅租售市場」,建立以人為本、以家為根,打造本市成為適 齡、樂居與健康的幸福城市。

(一) 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為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形塑本市宜居城市形象, 推動強化公寓大廈社區自主管理、並辦理公寓大廈共用修繕、無障礙設施、成立管理委員會等補助,藉由輔導及補助,全面提升本市居住品質。

1、 推動公寓大廈自主管理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辦理各項管理業務,目前全市截至113年1月底本市7樓以上公寓大廈為5,988件,已報備4,798件,計畫透過以下施政措施,強化公寓大廈社區自主管理:

(1) 112年度,共有26件申請輔導成立管理組織,其中20

件順利成立並報備有案;另以111年第二預備金、112年輔導案設置諮詢輔導櫃台,提供電話訪視及現場諮詢等方式,111年度起至112年度共計輔導473處社區。113年度預計訪視社區,並依社區意願續為輔導





150處社區,提升管理組織報備率。

(2) 持續維運及推廣專門針對本市公寓大廈民眾的台中樂居管家LINE官方帳號(好友數已逾16,853人),定期推播公寓大廈、防疫宣導、臺中好宅、住宅補貼等相關補助與資訊。

(3) 2023-2024 台中樂居金獎雙年獎, 首次導入培力課 程,第1年為培力年, 導入主題課程, 帶領社區整備改造, 邁入第2年樂居金獎評選活動。課程挑選「社區綠化」及「節能減碳」2大熱門主題,報名總計331個社區,參與輔導社區反應熱烈,並接續參加樂居金獎雙年獎,本年度報名期間(112年1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共計74組報名參賽。本活動評選分為書面審查、簡報評比、實地審查及綜合評比四階段,預計於9月辦理頒獎典禮。

(4) 辦理公寓大廈住戶糾紛調處:成立公寓大廈爭議調

處委員會, 113年度賡續辦理調處會議。

2、 112年編列預算4,100萬元,提供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之補助以及管理委員會成立之補助。共用修繕補助部分, 111年度總收件量為411件,其中 247 件獲得補助。 112 年度總收件量為483件,審理後293件獲補助3,962萬餘元。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部分, 111年總收43件補助57萬元。112年度補助社區數為61案,補助金額計67萬元。

3、 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申請計畫:

(1) 112年度:

預算為290.4萬元(含中央補助款232.8萬元及地方配合款57.6 萬元), 已於112年3月2日上網公告, 於公告日起受理申請至112年8月31日止,公告期間共2案申請, 經審查計1案獲補助共補助216萬元(含中央補助款172.8萬元、地方配合款43.2萬元),預定於114年完工,俟工程完工後辦理補助款撥付作業。

(2) 113年度:

預算為508.4萬元(含中央補助款352.8萬元、地方配合款357.2 萬元), 受理申請資訊預計於113年3





月公告。

(二) 提供多元的居住協助

1、 112 年度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1) 自 111 年起行政院通過「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由 57 億元提高至 300 億元,並放寬民眾補貼申請資格,大幅增加

至 50 萬戶。112 年針對 111 年執行情形進行精進, 改由內政部營建署主辦,臺中市政府協辦之方式, 一同協助減輕臺中市民租屋負擔。

(2) 中央主辦、地方協辦方式:

A、 中央主辦:

內政部營建署負責辦理受理公告、核發相關函文、每月核定戶撥款、訴願及溢領追繳等作業。

B、 地方協辦:

臺中市政府受理民眾申請案件,進行申請書及補正資料登打作業及審查民眾資格。

(3) 自 112 年 7 月 3 日起租金補貼辦理隨到隨辦,為簡

政便民內政部營建署於 112 年 6 月 1 日帶入 5 月有

撥款紀錄之 111 年度租金補貼戶截至 113 年 3 月 11

日總申請件數共計 12 萬 3,547 戶, 審查完畢後陸續送審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覆核作業。

2、 囤房稅挹注補貼方案

(1) 育兒租金補貼方案

A、 依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公布實施後增加之稅收(囤房稅),補助於戶籍及租賃地位於臺中市且育有 0 至 12 歲子女之市民,以減輕於本市承租住宅之市民其之育兒及經濟負擔, 針對育有 0 至 12 歲子女之家庭,每育有 1 名子

女即補助 4,000 元,無補助子女數上限,積極透過補貼政策, 幫助在臺中租屋之育有子女家庭。

B、 為簡政便民, 本補貼係將已通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且





符合育兒補貼資格者, 本府主動以中央租金補貼申請資料進行審查,經查 111 年度育兒租金補貼皆已撥款完成, 核定戶數共 7,906 戶,核撥金額共計 5,077 萬 6,000 元,另本(113)年度補貼方

案前置作業刻正辦理中,預計於 113 年 4 月下旬公告受理。

(2) 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

為減輕青年居住負擔, 透過囤房稅挹注,以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戶為基準, 加碼再提供已成年、未滿 46 歲且於臺中市購屋青年每戶 6 萬元(貸款餘額 300 萬元以上)之一次性補貼, 補助戶數 600戶,112 年度受理期間自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申

請戶數共 1,125 戶,其中核定戶數為 593 戶,並於

113 年 1 月 31 日撥款完成。

3、 第 4 期包租代管計畫持續積極媒合

(1) 目前政府推動之社會住宅除政府興建外, 另有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計畫,利用現有民間住宅, 辦理租屋媒合,以低於市場租金包租或代管方式提供給所得較低家庭及弱勢對象等。內政部為達成 8 年 20 萬戶社會住宅(興建 12 萬戶、包租代管 8 萬戶)目標, 於 106 年度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 1 期計畫」,係補助 6 直轄市,並由地方政府依政府採購法委託

租屋服務事業者先行辦理 1 萬戶。行政院亦分別於

108 年 2 月及 110 年 2 月核定本市本市第 2 期及第 3

期包租代管計畫。

(2) 有鑑於第 1、2、3 期計畫媒合期皆已截止,第 4 期

媒合期已於 112 年 7 月 3 日開辦。依據中央 112 年 3

月 22 日核定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 4 期計畫」,本市積極爭取加碼辦理件數為包租包管及代租代管合計總件數為 2,600 件(1,300+1,300 後擴),共委託 4 家業者提供租賃服務;另中央公會版計畫辦理戶數為 6,000 戶(3,000+3,000 後擴),合計本市地方縣市版及中央公會版計畫總辦理件數為 8,600 戶。本局於 112 年 7 月起持續辦理第四期計畫的媒合期





(112.7.3-114.7.2)與第三期計畫、第二期計畫的管理期。

(3) 臺中市包租代管至今已累計媒合超過 11,403 組房東客,成績斐然,本市第 1 期媒合件數 1,163 件(僅次於桃園市, 全國第 2); 第 2 期縣市版媒合件數 1,364 件,加計中央公會版媒合件數 818 件,本市總件數 2,182 件(僅次新北市、桃園市,全國第 3);第 3 期縣市版媒合件數 2,182 件,加計中央公會版媒合

件數 5,910 件,本市總件數 8,058 件(僅次於新北市

及桃園市,全國第 3);迄今至 113 年 1 月底,第 4期縣市版媒合件數為 435 件,後續將持續督導業者積極開發及加強服務,並配合中央宣傳活動,以達房東放心、房客安心的住宅政策目標。

(4)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 4 期為達到照顧弱勢的精神,

提高媒合弱勢戶比重占總戶數 5 成規定,已逾住宅

法規定出租給弱勢戶 4 成的標準,使弱勢戶安居台中,讓市民都能受到政府的照顧,落實居住正義。第四期開始長者以自宅換居不限於同縣市,條件大幅放寬。

(5) 另本府為提供 65 歲以上長者無障礙且更方便舒適

的居住環境品質,本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於 113 年

3 月修法增訂參與長者換居社宅計畫,長者可申請原有住宅加入包租計畫方式出租換居社會住宅的機制,於今(113)年 4 月公告相關申請作業方式。

(6) 此外,為鼓勵房東房客加入包租代管計畫,政府提供修繕費 1 年 1 萬元、公證費每件 3 千元、保險費 1

年 3,500 元及隨到隨辦 300 億租金補貼優惠措施, 以減輕房東房客租屋負擔, 享有穩定的居住環境, 以期望逐期提高專業服務業者加入辦理房屋代管服務意願。

(三) 社會住宅興辦計畫

1、 推動興辦臺中好宅

興辦臺中好宅是市府相當重視的政策,為照顧市民朋友及弱勢家庭居住需求,臺中市政府持續推


動「只租不售」的臺中好宅,另臺中好宅也提出為全國最優惠的社會住宅租金 567777 折數方案,針對青年及育兒申請社宅, 加分也是全國最多。除持續興建社會住宅,相關配套措施也不斷進化,如:建置「臺中市社會住宅 17 租」線上受理申請功能與數位生活管家服務,並推出社宅生活學校課程及 333社團提升住民培力等。

另外,本府照顧弱勢再加碼, 於 113 年 3 月修正本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延長關懷戶租期,從現行制度的 6 年延長至 12 年。除了延長租期之外, 續約時不需要搬離原租用社宅,可原屋續租,兼顧弱勢族群居住需求並減輕經濟負擔。

盧市長年上任後,第一階段(108 年-111 年)興辦 5,000 戶臺中好宅的政策目標,已經在 110 年提前達標; 第二階段(112 年-115 年) 興辦臺中好宅目標 10,000 戶,截至 113 年 1 月,本市已完工臺中好宅基地共計 9 處(2,719 戶) ,興建中基地共計 13 處 (3,385 戶),已發包待開工基地共計 2 處(1,266 戶),加計已編列預算規劃中 6 處基地,總計興辦戶數已推升至 10,189 戶。未來加計中央規劃預計興辦戶數 8,000 戶,總計可提供約 1.8 萬戶臺中好宅,照顧更多青年、弱勢家庭安居台中。

上述戶數中新增盤點 5 處興辦基地分別為東區

台中公園二期好宅、北屯巨蛋二期好宅、大里光正三期好宅、北區豬事圓滿好宅及北屯洲際好宅,已發包規劃設計中,預計今年陸續開工。


表 10 臺中好宅興辦進度(統計時間 113 年 1 月 31 日)

執行階段

案件名稱

戶數

入住時間

 

 

已完工

1

豐原安康一期好宅

200

107 4

2

大里光正一期好宅

201

108 5

3

南屯精科好宅

190

109 7

4

太平育賢一期好宅

300

109 10

5

梧棲三民好宅

300

111 3

6

北屯北屯好宅

220

111 9

7

南屯建功段 1 號好宅

78

112 3

8

太平育賢段二期好宅

428

112 12

9

東區台中公園一期好宅

802

113 3


執行階段

案件名稱

戶數

入住時間

    

2,719

 

 

 

 

 

 

興建中

10

北屯巨蛋一期好宅

560

 

11

豐原安康二期好宅

500

 

12

太平長億好宅

160

 

13

西屯國安一期好宅

500

 

14

東區恊園好宅

100

 

15

大里光正二期好宅

230

 

16

南屯建功 3 號好宅

(建功段 4-1 地號)

98

 

17

太平育賢三期好宅

250

 

18

西屯市政好宅

400

 

19

烏日高鐵好宅

270

 

20

南屯建功 2 號好宅

(建功段 31 地號)

91

 

21

南屯建功 5 號好宅

(建功段 7 地號)

101

 

22

西屯中央公園好宅

125

 

    

3,385

 

已發包待開工

23

東區干城好宅

486

 

24

西屯國安二期、三期好宅

(原太原段基地易地興建)

780

 

    

1,266

 

 

 

規劃中

25

東區台中公園二期好宅

20

 

26

北屯巨蛋二期好宅

310

 

27

大里光正三期好宅

550

 

28

北區豬事圓滿好宅

1,085

 

29

北屯洲際好宅

840

 

30

南屯建功 6 號好宅

(建功段 4950 地號)

14

 

    

2,819

 

    

10,189

 



註:興辦戶數以實際發包數量為準





(2) 完工入住中:



本市已完工臺中好宅基地共計9 處(2,719 戶)完

成入住,分別為豐原安康一期好宅(200戶)、大里光正一期好宅(201戶)、太平育賢一期好宅(300戶)、南屯精科好宅(190戶)、梧棲三民好宅(300戶)、北屯北屯好宅(220戶)、建功1號好宅(78戶)、太平育賢二期好宅(428戶)及東區台中公園一期好宅(802戶)。除了





提供經濟實惠的居住單元及公共空間,並有提供7處社區好站(讚)、6處托嬰中心、1處幼兒園、6處日照中心、33處店鋪空間,導入社福健康及商業機能,為社區及周邊居民帶來共享資源。

(3) 興建中:

A、 南屯建功 2 號好宅:

本案為民間回饋臺中好宅,基地坐落於南屯區建功段31-1地號土地, 興建地下3層地上12層,可提供 91 戶臺中好宅, 已於 109 年 10 月開 工,預計113年完工。

B、 北屯巨蛋一期好宅:

基地位置鄰近 14 期重劃區及水湳經貿園區,坐落於臺中巨蛋預定地對側,並規劃地下 3層地上 12 層共 6 棟複合式可提供 560 戶以上臺

中好宅,工程業於 107 年 11 月 7 日申報開工, 預計 113 年完工。

C、 太平長億好宅:

基地位於太平區長億路,鄰近長億國小及長億國中等學校,學區及交通皆十分完整便利,具備多樣化的生活服務性設施, 並規劃地下 2 層,地上為 9 層,可提供 160 戶以上臺中

好宅。已於 110 年 3 月 1 日申報開工,預計 113

年完工。

D、 東區恊園好宅:

基地鄰接東區進化路, 鄰近力行國小、雙十國中等學校,學區及交通皆十分完整便利,具備多樣化的生活服務性設施, 並規劃地下 2層,地上為 15 層,可提供 1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年 3 月 16 日開工, 目前工程進度為內

外裝修工程及全區機電工程,預計 113 年完工。

E、 西屯國安段一期好宅:

基地臨近西屯區台中榮總、澄清醫院、東海大學、宜寧高中、福科國中、國安國小及國安 1 號公園等,生活便利,具備多樣化的生活





服務性設施, 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5 層, 可提供 5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年 5 月

11 日開工,預計 113 年完工。

F、 大里光正段二期好宅:

基地位於大里區仁化路與健民路交叉口,鄰近仁化工業區、太平產業園區、永隆工業區、大里工業區及臺中軟體園區等, 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可提供 230 戶以上臺中

好宅。已於 110 年 3 月 15 日申報開工,預計 114

年完工。

G、 豐原安康二期好宅:

基地南側面臨 18 公尺寬永康路, 鄰近豐原省立醫院及豐田國小,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以下, 可提供 5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09 年 2 月 11 日開工, 預計 114 年完工。

H、 太平育賢三期好宅:

基地位於太平新光重劃區,緊鄰 74 號快速道路口,交通便利且臨近學校、公園及醫院, 生活機能完善, 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2

層,可提供 25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年 6

月 23 日開工, 預計 114 年完工。

I、 南屯建功 3 號好宅:

本案為民間回饋臺中好宅,基地坐落於南屯區建功段 4-1 地號土地,興建地下 2 層地上

12 層,可提供 98 戶臺中好宅,已於 108 年 10月 28 日開工申報開工,預計 113 年完工。

J、 烏日高鐵好宅:

本案位於臺中烏日高鐵特區,鄰近烏日舊市區,交通區位良好,且公共服務機能完善,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4 層,可提供 270 戶

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1 年 5 月開工,預計 114年完工。

K、 西屯市政好宅:

基地毗鄰台灣大道及捷運綠線, 周邊大眾運輸工具站點眾多,多部公車經過基地, 生活機能完善, 並規劃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 可提供 4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年 12 月 22日開工, 預計 114 年完工。

L、 南屯建功 5 號好宅:

本案為民間回饋臺中好宅,基地坐落於南屯區建功段 7 地號土地,興建地下 4 層地上 13層,可提供 101 戶臺中好宅,已於 110 年 8 月開 工,預計114年完工。


表11 臺中好宅工程辦理情形表(含已完工未入住)

項目

承攬廠商

戶數

辦理情形

小計

合計

 

 

 

 

 

 

 

 

 

施工中

南屯建功

2 號好宅

回饋建商:浩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

設計監造:呂永豐

建築師事務所

 

91

 

 

 

 

 

 

 

 

 

 

3,385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 12

層,可提供 91 戶臺中

好宅,已於 109 10

月開工,預計 113 年完

工。

 

北屯巨蛋一期好宅

工程: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戴育澤建築師事

務所

 

56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2 層以下,可提供 560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07 11 7 日申報開工,預計 113 年完工。

 

太平長億好宅

工程: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開務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160

興建地下 2 層,地上為

9 層,可提供 160 戶以

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3 1 日申報開工,

預計 113 年完工。

 

東區恊園好宅

工程: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閻辰昌建築師事

務所

 

100

興建地下 2 層,地上為 15 層,可提供 1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3 16 日開工, 預

113 年完工。

 

西屯國安一期好宅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統包工程:

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開務聯合建築師

 

50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5 層,可提供 5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5 11 日開工, 預113 年完工。

項目

承攬廠商

戶數

辦理情形

小計

合計

 

 

事務所

 

 

 

 

大里光正二期好宅

工程:

興亞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余曉嵐建築師事

務所

 

23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可提供 23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3 28 日申報開

工,預計 114 年完工。

 

豐原安康二期好宅

工程:

興亞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開務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50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以下,可提供 500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09 2 11 日開工,

預計 114 年完工。

 

太平育賢三期好宅

工程:

勝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戴育澤建築師事

務所

 

25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2 層,可提供 25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6 23 日開工, 預114 年完工。

南屯建功

3 號好宅

回饋建商:富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吳六合建築師事務所

 

98

興建地下 2 層地上 12

層,可提供 98 戶臺中好

宅,已於 108 10 28

日申報開工,預計 113

完工。

 

 

烏日高鐵好宅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統包工程: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開務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27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4 層,可提供 270 戶以

上臺中好宅。已於 111

5 月開工, 預計 114

年完工。

 

西屯市政好宅

工程: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

戴育澤建築師事

務所

 

400

興建地下 3 層,地上為 13 層,可提供 400 戶以上臺中好宅。已於 110

12 22 日開工,預114 年完工。

南屯建功

5 號好宅

回饋建商:勝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吳六合

建築師事務所

101

興建地下 4 層地上 13 層,可提供 102 戶臺中好宅,已於 110 8 月開

工,預計 114 年完工。

西屯中央

專案管理:

閤康聯合建築師

125

111 6 23 日簽

項目

承攬廠商

戶數

辦理情形

小計

合計

 

公園好宅

事務所

統包工程:

勝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富堂水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徐明江建築師事

務所

 

 

定專案(監造)管理案契約,並於 112 7

7 日統包工程案決標,

已於 113 2 19 辦理動土典禮。

 

 

 

已發包待開工

 

 

東區干城好宅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閤康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統包工程:

華盛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開務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486

 

 

 

 

1,266

 

110 9 24 日簽定專案(監造)管理案契約,並於 112 7

13 日統包工程案決

標,預計 113 5 月辦理動土典禮。

西屯國安段二期三期好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閤康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780

111 4 26 日簽定專案(監造)管理案契

約,並於 112 9 15

日統包工程案決標。

 

 

 

 

 

 

規劃中

東區台中公園二期

好宅

設計監造:

張景堯聯合建築

師事務所

20

 

 

 

 

 

 

 

2,819

112 3 10 日簽訂

委託設計契約,預定 113

年上半年發包工程。

 

大里光正三期好宅

專案管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萬有為建築師事務所

華興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550

 

112 7 27 日簽訂專案(監造)管理案契約,預定 113 年上半年發包統包工程案。

 

北屯巨蛋二期好宅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閤康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310

112 7 5 日簽訂專案(監造)管理案契約,預定 113 年上半年發包統包工程案。

 

北區豬事圓滿好宅

專案管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閤康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1,085

112 7 5 日簽訂專案(監造)管理案契約,預定 113 年上半年發包統包工程案。

北屯洲際

好宅

專案管理:

中興工程顧問股

840

112 7 27 日簽

訂專案(監造)管理案


項目

承攬廠商

戶數

辦理情形

小計

合計

 

 

份有限公司

萬有為建築師事務所

華興聯合建築師

事務所

 

 

契約,預定 113 年上半年發包統包工程案。

南屯建功

6 號好宅

回饋建商:壹唐開發有限公司

設計監造:黃乃弘楊千芝建築師事務

 

14

111 8 20 日提

送建照在案,預計 113

年開工。




2、 好宅受理申請暨入住作業:

(1) 太平育賢好宅二期

112年5月5日公告相關入住資訊, 112年6月5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112年9月底完成案件審核,112年10 月17 日辦理公開抽籤, 112 年11 月正取戶看選屋, 112年12月入住。

(2) 東區台中公園一期好宅

112年7月27日公告相關入住資訊, 112年8月28日至 9 月 28 日受理申請, 112 年 12 月底完成案件審 核, 113年1月16日辦理公開抽籤, 113年2月正取戶看選屋, 113年3月入住。

3、 數位治理 臺中市社會住宅17租

為蓋一棟有社會責任的臺中好宅,達到物更節能、民更便捷,服務更智慧的目標, 本局已建置一站式入口網「臺中市社會住宅 17 租」,推動臺中好宅申請資訊公開及線上受理申請等服務。入口網已於 111 年 4 月 30 日上線,提供線上看屋、申請、審查、選屋及個人化面板開發,大幅提升民眾申請便利性。

另外配合好宅營運管理需求,本局物業管理功能及民眾使用的數位生活管家(PWA)也於 111 年 11月 10 日上線,讓住戶能夠隨時掌握社區生活公告,持手機即可領取包裹、繳交房租或完成報修,使好宅生活更方便;另於 112 年底住戶推出公共設施預約功能, 住民透過線上查看公共設施可以借用的時





間、地點等, 待預約時間屆至再到服務櫃台向物管人員索取鑰匙使用,物管人員亦可於首頁面板及查詢頁查看當日預約情形,並導入點數轉讓功能讓住民間的交流更容易發生。

為提供住民多元繳費管道,本局透過本府數位治理局協助串接聯合信用卡中心,住民朋友除了既有繳費管道外,更新增了信用卡繳費功能,在家即可完成繳費。

4、 共居計畫 從我變成我們

因應社會結構轉變、獨居人口攀升等趨勢,111年完工的北屯好宅也首度推出 20 戶「共居房型」,希望提供市民不同的居住選擇,一推出便獲得市民朋友踴躍迴響,不同於一般大招租抽籤機制,共居房住戶透過徵選的方式入住,並於入住前辦理「室友媒合共識營」,透過破冰遊戲及共識交流等活動,讓住戶彼此認識後選定未來三年的室友, 再帶領住戶討論共居生活公約, 以建立生活默契, 入住期間則一同策劃活動給其他住民,讓共居的溫暖擴散到整個社區,藉由提供市民不同的居住選擇,進一步延續臺中社會住宅「共同好好生活在一起」的核心價值。

為延續北屯好宅成功經驗,於 112 年 7 月公告

招租的東區台中公園一期好宅規劃 36 戶共居房 型,開放無親屬關係之申請人、透過徵選的方式共同居住。後續預計今年招租的西屯國安一期好宅將提供 66 戶共居房型,另外北屯巨蛋一期好宅亦規劃 16 戶共居房,除了一般套房房型之外,並設計多元房型讓親子或年輕夫妻族群入住,將可滿足更多元共居型態之需求,開創更多青青共居、青銀共居的機會,入住共居房型除能保有個人獨立的生活空 間,還能享受「家」的溫暖,從「我」變成「我們」。

(四) 順騎自然·有愛無礙 推動騎樓整平專案

本市騎樓整平專案計畫,本局積極辦理,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之建築物騎樓整平計畫。每年提報




需求路段,爭取補助並逐年推進計畫執行。該計畫旨在改善騎樓空間,打造友善的行人環境, 同時提升城市的市容品質,進一步促進地方商業活動,並提高店家的商機。

1、 優先推動區域:

為有效運用經費, 本局將優先推動以下區域: 舊市區、捷運路線、主要道路、商圈、場站、學區周邊以及其他地方需求路段等, 以確保經費有效運用並改善相關區域騎樓環境。

2、 爭取中央補助情形:

(1) 112 年度計畫,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 112 年 3 月 22日函文核定補助 1,200 萬元,本府配合款 1,200 萬,計畫總經費共計 2,400 萬元。

(2) 113 年度計畫,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以 113 年 1 月 9

日以內授國建管字第 1130800083 號函請各直轄市及

縣市政府提送 113 年申請補助經費計畫,本局業以

113 年 2 月 2 日府授都違字第 1130009078 號函檢送計畫書予國土管理署賡辦審查作業;預計申請中央補助款 2,000 萬元,本府配合款 2,000 萬,計畫總經費共計 4,000 萬元。

3、 推動執行情形(詳如下表):

(1) 112 年度計畫, 預計於 113 年 3 月完工,共計改善10 條路段,總長度約 1 萬 3,600 公尺。

(2) 113 年度計畫,預計改善 15 條路段,總長度約 1 萬6,220 公尺。

表 12 112 年騎樓整平專案計畫預訂執行路段表(113 年 3 月完工)


年度

行政區

執行路段

長度

(公尺)

合計

(公尺)

 

 

112

北區

雙十路一段(精武路至錦南街)

1,760

 

 

13,600

北區

錦南街(雙十路二段至三民路三段)

620

北屯區

敦化路一段(中清路二段至敦化三街)

1,300

北屯區

中清路二段(敦化路一段至文心路四段)

3,100

西屯區

臺灣大道四段(安和路至福康路)

1,840

 

 

西屯區

河南路二段(崇義街至福星路)

480

西屯區

漢口路一段(臺灣大道二段至青海路一

)

900

西屯區

福科路(安和路至福雅路)

1,340

西屯區

西屯路二段(太原路一段至重慶路)

1,400

南屯區

向心南路(文心南五路一段至文心南二

)

860


13   113 年騎樓整平專案計畫預訂執行路段

年度

行政區

執行路段

長度

(公尺)

合計

(公尺)

 

 

 

 

 

 

 

 

113

北屯區

興安路一段(昌平路一段至青島路四段)

390

 

 

 

 

 

 

 

 

16,220

北區

漢口路三段(陜西路至山西路二段)

1,370

西/北區

健行路(中清路一段至博館路)

2,520

西 / 南 屯

東興路二段(向上路一段至五權西路二段)

1,460

西 / 南 屯

大業路(精誠路至文心路一段)

1,650

南屯區

大業路(黎明路二段至河南路四段)

400

南屯區

公益路二段(永春東七路至黎明路二段)

360

南屯區

大隆路(精誠路至文心路)

1,900

西屯區

西屯路二段(逢甲路至黎明路三段)

1,050

西屯區

櫻城五街(惠來路三段至櫻城一街)

240

東區

大公街(復興路四段至建成路)

1,100

南區

仁和路(國光路至臺中路)

960

南區

五權南一路(五權南路至南和一街)

400

大肚區

育英路(福利路至自治路)

420

豐原區

中正路(圓環西()路至信義街)

2,000


() 推動騎樓安學計畫專案

本市騎樓安學專案計畫,依據各相關機關(包括本市教育局、建設局、交通局、各區公所、各里長以及民意反映,提報學區周邊需求路段, 同時配合本局辦理本市騎樓整平專案工程等區域路段,推動計畫時主要


著重以溝通輔導改善的方式,強制拆除為輔,以建立優質的都市人行空間為目標。

112 年依計畫推動執行 14 條路段,於 113 3 執行完畢,總長度約 11,190 公尺(如下表)


14   112 樓安專案畫執

區別

學校

路段及範圍

長度

(公尺)

違建

()

備註

1

北區

臺灣體育

大學

雙十路一段

(精武路至錦南街)

1,760

7

騎樓安學及配合112

年騎樓整平路段

2

北區

臺中一中

錦南街

(雙十路二段至三民路三段)

620

2

騎樓安學及配合112

年騎樓整平路段

3

北區

立人國小

陜西路

(陝西三街至陝西五街)

110

3

1.  騎樓安學

2. 教育局提報路段

(單側)

 

4

 

北區

 

曉明女中

 

漢口路四段

(中清路一段至梅川西路)

 

900

 

6

1.  騎樓安學

2. 110 年騎樓整平路

3. 持續打通漢口路騎樓專案及整平延

續路段

 

5

 

中區

 

光復國小

中山路

(三民路至綠川西街)

 

1,200

 

2

1.  騎樓安學

2. 中區區公所提報路段

3. 103104 年騎樓

整平路段

6

東區

台中國小

大公街

(信義街至和平街)

300

1

1.  騎樓安學

2. 東區區公所提報

路段

7

西區

臺中教育大學

四維街

(五廊街至柳川西路二段)

360

5

1.  騎樓安學

2. 騎樓整平延續路

8

西屯區

上石國小

河南路二段

(崇義街至福星路)

480

2

騎樓安學及配合112

年騎樓整平路段

9

西屯區

永安國小

臺灣大道四段

(安和路至福康路)

1,840

7

騎樓安學及配合112

年騎樓整平路段

10

西屯區

永安國小

福科路

(安和路至福雅路)

1,340

9

騎樓安學及配合112

年騎樓整平路段

11

北屯區

僑孝國小

北屯路

(僑孝街-崇德二路一段)

300

5

1.  騎樓安學

2. 捷運綠線松竹站

12

豐原區

瑞穗國小

中正路

(499 號至 397 )

420

3

1.  騎樓安學

2. 教育局提報路段

13

豐原區

富春國小

中山路

(豐西街至中正路)

140

2

1. 騎樓安學

2. 警察局( 豐原分


區別

學校

路段及範圍

長度

(公尺)

違建

()

備註

 

 

 

 

 

 

)提報路段

14

西區南屯區

大業國中

東興路二段

(向上路至五權西路二段)

1,420

25

1. 騎樓安學

2. 持續打通東興路騎樓專案及整平延

續路段

合計

11,190

79

 


參、創新措施

一、 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

(一)發展緣起: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實踐有特色、有生態理念的建築發展模式,積極打造臺中市成為「宜人居住」之幸福花園城市,於 108 年 3 月 26 日發布「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 讓都市水泥叢林內也有點點綠化。

(二)執行方式:

以免計容積樓地板或建築物高度等獎勵措施,鼓勵業者設計垂直綠化設施、雙層遮陽牆體及植生牆體、造型遮陽牆板、複層式露台等宜居設施,塑造臺中特色印象及推動立體綠化建築,打造臺中成為「宜人居住」之特色都市。

(三)執行成果:

自 108 年公告實施至 113 年 3 月 11 日總計有 189

件建造執照核准, 28 件使用執照核准,共增加 7,428棵小喬木、以一座文心森林公園約有 1,500 棵大喬木為例,約創造 3.3 座文心森林公園;若以小型社區平均約 20 棵喬木計算固碳量,約等於增加 248 處小型社區鄰里公園,增進都市綠意。

(四)滾動式調整:

1、 108 年實施以來,雖然法規內容受到業界的認可與運用,但為避免相關設施規範之法條未盡周全,本局秉持滾動式檢討法規的理念,於 110 年 8 月 5 日完成第一次法規修正, 以放寬宜居設施之設計彈性、加強宜居設施之建築管理,並就宜居設施之使用管理部分進行實務上調整。

2、 另自第一次修正後執行至今,為朝向更簡化的方向推動,未來將採行「智能管理」,透過數位科技進行建築行政管理,有效執行後續維護管理, 支持「優化設計」放寬規劃設計限制,塑造臺中獨特森活宅特色,目標「普及綠化」發展都市建築垂直綠化,點跟點的社區連線逐步串聯成花園城市, 為優化生活環境品質而努力,以支持臺中友善城市宜居社區生活提案。

二、 優化建築線指定資訊服務網

為使建築線指定核發流程公開透明、並有效管理案件,掌握建築開發時程,此次加入了免指定公告地區、軍事禁限建地區範圍查詢圖台,並開設系統教育課程,幫助民眾、建築師事務所或代書等單位了解此工具,達到政府資訊公開、透明化,建立友善信任。

三、 公告免申請建築線指定地區,簡化民眾申辦建築業務作業

為有效縮減或簡化建造執照流程,將「已完成整體開發之地區(含重劃區、區段徵收地區等)」以及「公共設施開闢完竣地區」,公告為免申請建築線指定地區, 以利簡化民眾申辦建築業務作業,本局 99 年度迄今總計公告 50 案免申請建築線指定地區。(詳表 15)

表 15、本市各年度(99 年至 112 年)免指定建築線公告案件數量表



四、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線上申辦系統

107 年迄今,不斷更新並整合相關地籍資料及都市計畫圖資, 使行政作業程序更便利親民, 112 年試行自動繳費機作業,並搭配電子支付等多元付費方式,讓市民可透過自動繳費機申辦、繳費及領件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減少排隊等候、便捷民眾洽公。

五、 施工管理 e 化管制系統天災預防管理再進化

本府都市發展局於受理建築工程申報開工時,即要求申請人將「防救災計畫」納入施工計畫書內容,以備不時之需,並且運用「施工管理 e 化」APP 的雙向推播與現場查驗紀錄功能,進行天災的平時準備、災前整備、災時應變與災後復原四個階段的回報與管理, 搭配本局專案委託專業技師公會協助派員現勘抽查, 以確保本市建築工地公共安全。

肆、未來規劃願景

一、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

臺中市東、南區有多條綠色廊道,本局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 於 110 年開始啟動「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縫合綠園道、通學步道與公園綠地,在東、南區畫出一道「微笑生活曲線」。

第一期工程於 111 年開工並已於 112 年完工,第二期工程於 112 年開工,預計於 113 年中完工,未來將讓臺中市居民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都市發展局於城南之心工程一、二期計畫範圍綠美化含括: 4 所學校、3 座園道、3 座公園,北起立德園道、南至南和綠園道,並透過興大園道連結:興大附農、大智公園、東峰公園、東峰國中、國光國小、信義國小、健康公園及南和路園道, 打造生態綠廊、通學步道及綠校園場域。

二、 都市計畫管理與資訊雲端化

(一) 廣徵各界意見,辦理臺中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1、 為妥善解決公設保留地問題,本局已依內政部頒布「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辦理專案通盤檢討,針對本市轄內 18 處都市計畫區,依計畫區位合併為 9 大專案進行都市計畫審議,目前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其中未涉及跨區市地重劃之和平生活圈,業經內政部 110 年 3 月 9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86 次會議審議通過,「變更谷關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 111 年 11 月 29 日發布實施。另甲安埔生活圈未涉及跨區市地重劃之「變更大安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於 112 年 8 月 14 日續提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並於 112 年 11 月 14 日內政部都委會第 1045 次會議決議依初審意見通過。

2、 透過計畫人口檢討分析未來需求,有效減少公設保留地,以生活圈模式檢討公共設施用地( 在服務範圍內有功能、規模相近之公共設施時,雖位於不同都市計畫區,仍應跨區檢討)。

3、 還地於民, 落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精神,可具體解決面積約 420 公頃之私有公設保留地,約可節省上千億元用地徵收費用,更可透過跨區整體開發方式取得並開闢約 161 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初估地主領回 55%可建築用地),包括公園、兒童遊樂場、停車場、國中小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等,可大幅提升鄰里生活環境品質,促使臺中市朝向宜居城市目標邁進。

4、 建立變更回饋及整體開發原則。以整體開發為主, 但因基地規模不足無法辦理整體開發者, 得以無償捐贈土地、 提供回饋代金或其他公平合理方式辦理。

5、 針對檢討後仍保留之公設用地,擬具可行之事業及財務計畫,維持必要性公設服務水準,實現宜居城市目標。

(二) 打造臺中國際機場成為國際級空港,並成為大臺中世界門戶

1、 配合「臺中國際機場 2040 年整體規劃」及雙港計畫, 勾勒國際機場門戶意象藍圖。

2、 規劃機場門戶大道,並配合捷運系統構建區域交通網路及以軌道串聯海空港運輸服務,提出整體規劃構想。

(三) 建築線指定核發案件歷史資料掃描建檔, 本局已完成80 年至 112 年間建築線指定成果掃描建檔約 39,000件,未來將持續完成建築線指定成果掃描建檔,並完成建築線指定線上查詢系統更新作業。

(四) 持續辦理公告「已完成整體開發地區(含市地重劃區、區段徵收地區等)」以及「公共設施開闢完竣地區」為免申請建築線指定地區。

(五) 本市都市計畫樁位之測定維護管理業務、都市計畫釘樁及控制點測設、都市計畫圖資提供及執行事項等工作,俾利推動都市工程開闢及建設開發。

(六) 積極推動線上申請/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使城市智慧化、減少紙張、碳足跡,與地球村共同守護家園。

(七) 藉由建築線指定案件資訊網,將建築線申請業務流程資訊透明化,達到廉能透明、市民信任。

三、 建築管理

(一) 本局持續推動「數位創新與智慧治理」政策,以「建築執照大數據資料庫建置」、「建築基地 3D 金鐘罩輔助建照審查」、「建管區塊鏈」之等方式持續進行:

1、 建築執照大數據資料庫建置:

本局逐年持續將建造執照核准內容予以數值 化,深化建管數據資料,對外提供民眾透過平台查詢建築基地有無建物套繪管制,對內亦以導入演算法,對建造執照申請案件進行智慧查核。

2、 建築基地 3D 金鐘罩輔助建照審查:

將本市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規定予以 3DGIS 化, 並在相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可量化法令限制條件下,透過平台自動生成 3D 管制範圍(金鐘罩), 並在平台接收建築師所繳交可系統判讀之建築物 3D-BIM 模型,透過系統碰撞機制檢討建築師模型是否符合規定。

3、 建管區塊鏈:

延續「建造執照審查無紙化」精神, 進行建築執照核准資料「無紙歸檔」作業,並透過區塊鏈技術,將核准之書圖文件電子檔予以加密上鏈,進行保全防偽,有效提升政府威信,並降低政府提供電子資料無法驗證真偽之疑慮。

(二) 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業務之策進作為

1、 持續滾動式檢討並精進現有政策:

包含建築工程施工勘驗及竣工查驗委託公會 抽查機制、土資場及營建賸餘土石方管理、使照申請單一窗口快速發照機制、施工管理e化管制系統之無紙化申報與APP推播即時工地管理等。

2、 研訂強化施工管理作業要點:

有鑑於中捷塔吊墜落事故, 本府都市發展局啟動法規訂定, 邀集各相關權責機關, 包括本府建設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本府勞動檢查處、本府交通局、本府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共同集思廣益, 研訂「臺中市政府強化鄰接大眾運輸設施之建築工程及土木工程施工管理作業要點」草案, 刻正法制程序中,預計113年3月底完成訂定。

3、 持續辦理聯合稽查機制:

為加強本市工地施工管理及土資場管理, 本府都市發展局賡續視業務需求啟動聯合稽查機制, 由各權責單位共同現勘察查, 以維護公共安全及遏止違法情事。

伍、結語

臺中市為國際級宜居城市,都市發展在面臨國際化、全球化與多元化的趨勢下, 本局秉持「富市台中,新好生活」的精神,貫徹既定之施政目標,落實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期望在兼顧公共安全與行政便民的雙重目標下,達到人民與政府雙贏的最終目標,建立一個低碳、 智慧生活、環境共生之城市環境。

最後敬祝

各位議員女士、先生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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