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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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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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面積
(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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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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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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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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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板橋(浮洲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專案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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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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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浮洲都市計畫91年發布實施,因區段徵收財務因素,致未能辦理開發,已逾1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加速帶動地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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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1年2月10日第1次部小組決議先辦再公展,後於11月30日辦理再公展,112年7月21日市大會審議通過,10月3日報內政部審議,預計113年4月16日召開第2次部小組。
2. 細計:於112年11月17日市大會審議通過,第一階段於112 年 12 月21日核定實施,第二階段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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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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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中和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及變更中和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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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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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2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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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11年3月18日辦理再公展,有關未涉及主要計畫層級之部分細部計畫案件,經111年7月22日市大會通過,並自111年9月12日起發布實施;其餘案件經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共識,經112年12月19日市大會審議通過,於113年3月26日報內政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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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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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中和都市計畫(灰磘地區)專案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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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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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北二高中和交流道南北兩側之都市計畫農業區,發展定位以延伸臨近工業區產業機能及扶植青年社會人才為主軸,同時配合周邊天然環境資源提供觀光休閒空間,創造更多產業及遊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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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計:
(1) 110年9 月2日第5次部小組後,經提送6次補充資料,惟內政部113 年3月11日仍以交通動線議題退請補充說明,刻正補正中。
(2) 另因南側地區開發涉及高速公路下涵洞交通及防救災議題,市府已於112年5月10日委託專業廠商研究高速公路下道路可行性。
2. 細計:108年11月22日市大會審議通過,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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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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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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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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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8年發布實施,迄今已逾20年,故辦理全區通檢併同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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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製通檢:已於109年4月發布實施。
2. 一般通檢:
主計:已於112年8月18日市大會審議通過,並於112年12月13日報內政部審議,預計113年4月9日召開第1次部小組。
細計:已於112年11月17日市大會審議通過,後續將配合主計審議結果辦理再行公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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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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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第三階段)(B、F、J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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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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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分階段於88年及90年發布實施。
新店二通(第三階段)係就88年新店二通之「暫予保留,另案辦理」案繼續辦理,針對農業區以區段徵收整體開發方式辦理開發之11個單元檢討,並配合捷運安坑線建設及溪洲阿美族生活文化園區計畫等重大建設將B、F、J三處單元優先辦理, 餘8處納入新店三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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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
B單元主計已於112 年5 月 16日部大會審竣。
F、J單元已於111年6月14日部大會審竣,並於111年10月21日起再公展。J單元陳情意見無涉主計調整,F單元配合再公展期間人陳意見修正計畫內容,已於112年3月17日市大會審竣,並於112年5月11日報內政部審議,已於112年10月19日召開第1次部小組,將續排部小組審議。
2. 細計:B、J單元細計於112年7月21日市大會審議通過,F單元細計將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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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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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報部審議編號第41案再提會討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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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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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暫緩發展區於89年核定主要計畫,尚未辦理開發, 現配合金城交流道增設及大安圳整治,故於土城三通檢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5月12日會議紀錄到府,於7月7日檢送公必性報告及回應資料至地政局,俟地政局審查通過報部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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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2年12月6日召開土徵小組專案小組會議,本局配合整開區留設5%社福用地,地政局於113年3月7日報內政部續提土徵小組大會。
2. 細計: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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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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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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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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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4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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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及細計第二階段於112年8月22日發布實施。
主計及細計第三階段於113年1月31日召開第8次市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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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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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十分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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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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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1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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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及細計於112年11月17日市大會審議通過、113年2月21日報內政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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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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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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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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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1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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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及細計於111年6月17日市大會審議通過、111年8月11日報內政部審議,並於112年2月24日召開第1次部小組。已於112年7月31日報內政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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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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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碇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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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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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於85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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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已於112年10月6日召開第2次部小組,刻依小組意見修正中。
2. 細計: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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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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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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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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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於79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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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於112年12月18日報內政部審議,尚未排會。
2. 細計: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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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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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底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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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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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於95年發布實施,已逾12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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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2年10月17日部大會審竣,已於112年12月29日依會議紀錄修正書圖後報內政部檢視,俟檢核後續辦報部核定作業。
2. 細計:已於112年5月23日提市大會審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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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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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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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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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於89年發布實施,已逾20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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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於112年3月14日部大會審竣,於112年12月1日起公開展覽30天,並於112年12月22日舉辦再公展說明會,已於 113年4月1日召開再公展後第1次市小組。
2. 細計: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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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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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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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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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90年發布實施,已逾19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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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112年12月5日召開第1次部小組,預計113年4月上旬提送資料報部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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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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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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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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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92年發布實施,已逾17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考量本特定區維護水源水質水量之計畫目標,並基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居住權利及安全前提下,已研議「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納入通盤檢討中討論審議;另配合98年臺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輔導合法化政策,已研議「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納入通盤檢討中討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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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細計再公展後於112年4月 21日市大會審議通過,112年8 月15日部大會通過決議新增變更案,已於112年11月16日補辦公展30日,期間無人陳情,續行協議書簽訂及報請內政部核定發布實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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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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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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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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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為新店二通,於88年發布實施,後於90年將直潭、屈尺地區變更為新店水源特定區,迄今已逾19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考量本特定區維護水源水質水量之計畫目標,並基於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居住權利及安全前提下,已研議「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納入通盤檢討中討論審議;另配合98年臺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輔導合法化政策,已研議「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審查要點」納入通盤檢討中討論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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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3年3月20日報內政部續審。
2. 細計: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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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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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深坑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及變更深坑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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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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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97年公告實施,已逾13年且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且配合縣市合併由深坑鄉升格為深坑區,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及主細計拆離,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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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於111年12月13日期中同意備查、112年4月11日檢送期末報告過局,刻正辦理期末檢核作業;另因本案農業區整開方案須配合深坑
輕軌路線規劃,查當前路線涉及多處合法聚落拆遷,爰俟輕軌於綜合規劃階段評估調整方案後再行辦理都市計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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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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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淡水都市計畫(部分原港埠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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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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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於86年核定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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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經109年1月第961次部大會審議通過。
2. 細計:109年4月27日市大會審議通過。
3. 本案已於109年9月3日將審定後計畫書、圖函送地政局,請地政局後續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自辦市地重劃事宜,然因產權複雜及建物密集致難以推動,土地所有權人希望調整現行審竣內容。
4. 本局112年1月13日召開研商會議,目前刻正進行方案調整評估,俟調整後方案具可行性後再提都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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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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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第三次通盤檢討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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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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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93年發布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 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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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再公展後部都委會審議程序中,內政部已於113年2月27日第1051次部大會審議通過。
2. 細計:111年11月18日市大會審決,俟主要計畫審竣後配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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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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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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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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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四通第一、二階段分別於108年 110年發布實施,其餘內容續於部都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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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階段分別於108年1月28日、110年7月7日發布實施,內政部刻續進行第三階段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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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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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石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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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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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6年發布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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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於109年12月報部審議,營建署於112年9月14日召開第3次部小組,已依會議紀錄修正並於113年1月31日報部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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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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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及擬定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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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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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9年發布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另鑑於原都市計畫圖使用時間久遠,且因時空背景變遷與經濟環境發展之現況不符,故本次都市計畫檢討將進行都市計畫圖重製展繪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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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及細計於111年8月16日部都委會審議通過,並於112年2月22日辦理再公展,於112年10 月20日市大會審議通過,於12年12月13日報部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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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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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野柳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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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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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柳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自85年發布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併同辦理計畫圖重
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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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0年7月27日報部審議,並於112年10月6日召開第2 次部小組審議,後於113 年2月7日報部續審。
2. 細計:110年12月21日市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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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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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八里(龍形地)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及擬定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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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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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0年發布實施,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 另為配合上位計畫之指導並整合相關重大建設計畫,故重新檢討八里(龍形地區) 都市計畫之發展定位。並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主細拆離,以建立合理有效率之計畫管制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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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12年2月7日部大會審議通過,本府業依歷次會議紀錄修正書圖完竣,已於112年12月 26日報請內政部核定。
2. 細計:配合主計核定後,再予核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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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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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三芝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 案(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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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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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82年發布實施,迄今已達應辦理通盤檢討期限,另因計畫實施年代久遠,原計畫圖老舊、精準度差,爰配合辦理套合地形圖及全區套合相關圖籍(含必要之都市線、地籍線)重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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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第二階段業經112年11 月28日第1046次部大會審決,刻正辦理各變更案簽訂協議書事宜。
細計:俟主計第二階段審議過後,細計第二階段再提市大會審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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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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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樹林(含山佳地區)都市計(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及擬定樹林
(含山佳地區)細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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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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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通檢於90年(山佳)及93年(樹林)發布實施,達通盤檢討辦理期限,故辦理全區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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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於110年8月20日市大會審議通過,112年5月11日召開第3次部小組,並於113年1月4日報部續審。
2. 細計:110年8月20日市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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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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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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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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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南北側農業區現況多為廢耕及違章工廠使用居多,為引導都市合理發展,配合環狀線、五泰輕軌及相關重大建設計畫需求,爰啟動農業區專案通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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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109年7月17日第119次市大會審議通過,於111年10月 17日召開第6次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初步獲具共識;另有關案內涉及區段徵收公必性部分,刻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理中。
2. 細計:市小組審議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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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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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五股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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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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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淡水河洪水平原二級管制區內,惟多年來經非法棄置堆積成山且綠草樹林覆蓋。本案配合區域計畫中溪北都心的產業創新中樞定位,自城鄉發展定位及交通運輸等各面向重新檢討,發展產業型都市計畫,於提供本市產業用地之同時,提升地區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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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已於112年4月21日召開第1次部小組,並於112年9月19日報內政部續審。
細計:已於111年8月19日市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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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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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三重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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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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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改善土地使用衝突問題,縫合都市計畫周邊土地,並配合捷運環狀線路網規劃,本計畫依本市國土計畫及區域計畫的指導方向,以住商發展定位,提升整體生活機能、引導都市發展動能、創造都會空間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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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計:已於112年4月21日召開第2次部小組,並於112年7月13日報內政部續審。
2. 細計:已於110年11月19日市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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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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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泰山楓江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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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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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大排以西現況多鐵皮工廠使用,導致消防安全堪慮且公共設施用地不足,本案配合上位計畫指導以產業發展為定位,透過擴大都市計畫從城鄉發展定位及交通建設配合等面向重新檢討,改善原有土地使用違規情形、引導土地發展,並縫合都市邊緣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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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及細計已於113年3月18日召開第3次市小組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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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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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訂麥仔園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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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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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全市空間發展布局及城鄉發展次序,配合軌道運輸系統佈設,以TOD 發展模式及計畫管制,策略性促進空間資源合理配置,提升麥仔園地區居住環境品質及完善公共設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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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於111年12月16日辦理公告徵求意見。
2. 已於112年4月24日辦理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作業。
3. 預計113年底前辦理草案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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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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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訂大柑園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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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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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本市國土計畫指導以產業發展為主型,並考量大柑園地區具有特定產業群聚狀況,爰透過整體規劃,改善土地違規使用及公共設施不足之情形,以引導土地合理發展、產業資源有效分配及利用,建全都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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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於先期規劃作業,並於112年9月7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議,112年11月23日同意備查在案。112年12月26日廠商已提送期末報告書。預計113年度辦理公告徵求意見、完成期末報告書審查、辦理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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